长学院字〔2018〕49号
长治学院“1331工程”重点创新团队建设计划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深入贯彻落实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和《山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实施“1331工程”统筹推进“双一流”建设的意见》以及《长治学院落实“1331工程”建设实施方案(试行)》,进一步加强学科建设,建设学术梯队,充分发挥科技创新团队的人才集聚效应和引领带动作用,不断提升高校科技创新和服务区域经济社会发展的能力,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重点创新团队建设计划是围绕共同的科研目标和方向,在长期持续合作的基础上所形成的由带头人组织,成员团结协作、优势互补的具有较强创新能力的学术群体。
第三条 重点创新团队建设计划突出创新和团队导向,鼓励并优先支持跨区域合作、跨单位联合、产学研协同、产教融合、多学科交叉所形成的创新团队。
第二章 范围与条件
第四条 重点创新团队建设计划分二个层次建设,第一层次:遴选、培养“重点创新团队建设项目”10个左右,引领我校的学科建设和科学研究;第二层次:遴选、培养“重点创新团队培育项目”10个左右,带动基础较弱学科开始学科的方向凝练、团队建设。第一层次采用认定制和申报结合的方式;第二层次主要采用学科推荐制。
第五条 申报我校重点创新团队建设项目均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一)团队负责人应具备的条件 :
1、应为我校在职在编教师,年龄不超过55周岁;
2、具有博士学位或副高以上专业技术职称,近五年主持与研究方向一致的省级科研项目1项以上;
3、有充足的时间从事科学研究工作,具有较高的学术造诣和创新精神,治学严谨,学风端正;
4、并具有较好的组织协调能力和合作精神,在研究群体中具有较高的学术水平和较强的凝聚力;
5、是学科方向带头人。
(二)团队具有素质较高、相对稳定、结构合理的研究梯队。团队要求5-8人组成,其中至少有2名成员具有博士学位或副高以上职称,平均年龄不超过45周岁,团队成员有充足的时间和精力从事本研究工作团结合作,勇于探索,具有持续创新能力。
(三)团队已有稳定的合作基础和良好的工作氛围,具有与国内外同行良好的交流与合作关系,已形成明确的研究方向,并有相关的研究成果。
(四)科研团队具有创新能力或创新潜力,研究具有可预期的学术创新价值,研究包括基础研究、应用研究、自然科学与社会科学交叉技术创新与集成等前沿研究课题。
(五)团队研究能产生一定经济或社会效益的创新关键技术和技术集成研究,其研究方向符合国家、山西省及长治市经济社会转型或跨越发展需要。
(六)同等条件下鼓励跨二级教学科研单位、跨学科、跨专业组建研究团队。
科研创新团队科研成果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之三。科研成果均指以第一作者发表或出版的成果,且长治学院为第一完成单位。同等条件下可考虑第二作者或第二完成单位。
(一)近五年主持国家级科研课题1项或省部级以上科研课题2项;
(二)近五年在国家级学术期刊发表与本研究方向一致的论文3篇以上;
(三)近五年理工科科研创新团队至少授权发明专利1项或实用新型专利3项;文科科研创新团队出版专著2部。
(四)近五年参加国家级及以上学术会议3次,或举办相关研究方向的学术讲座2场以上;
(五)近五年至少获得省部级科研成果三等奖及以上奖励1项或市厅级科研成果奖三等奖及以上奖励2项。
第六条 申报第二层次创新团队培育项目参照第一层次条件,择优培育。
第三章 遴选与立项
第七条 我校重点创新团队建设计划实行采取团队申报、二级教学科研单位推荐、科研处审核、专家评审、学校审批的方式产生。团队带头人应如实填写《长治学院“1331工程”重点创新团队建设计划申请书》(附件1)并提供相应佐证材料,由二级教学科研单位审核并签署推荐意见后按要求报送1331办公室。
第八条 1331办公室将严格资格审查和质量把关。凡在申报材料中存在弄虚作假、学术不端或侵犯知识产权等行为者,一经发现并查实后,一票否决,并追求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第九条 1331办公室组织相关专家进行评审。评审可以采取听取汇报、会议评审等方式进行,专家组在评审的基础上提出重点创新团队建议立项名单。报院长办公会议批准。校内公示,公示期为一周。公示期结束后无异议的,正式立项。
第十条 二级单位和团队负责人组织编制《长治学院“1331工程”重点创新团队建设计划任务书》(附件2),并按要求报送1331办公室备案。
第四章 管理与考核
第十一条 1331办公室根据重点创新团队的建设层次和研发活动特点,给予第一层次2万/每年建设经费资助,建设期为三年;给予第二层次1万/每年建设经费资助,建设期为三年。经费管理参照《长治学院科研项目经费管理办法》(长院字〔2017〕15号)及补充规定执行。
第十二条 重点创新团队的日常管理由所在二级教学科研单位和所在一级学科负责,二级单位要积极支持重点创新团队的建设,协助解决建设中遇到的问题,为重点创新团队建设创造良好的环境和条件,并监督其经费使用。
第十三条 重点创新团队应按照建设任务书加强团队自身建设和梯队人才培养,创新合作机制、强化协同创新,加强制度建设,不断提升科技创新能力和服务我省经济社会发展的能力。
第十四条 团队带头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二级单位应及时提出更换带头人(须符合条件)或终止项目的申请,报1331办公室批准;1331办公室也可以直接做出终止项目实施的决定:
(一)人事关系调离依托单位的;
(二)因特殊情况不能继续开展研究工作的;
(三)有重大学术不端或师德失范行为的。
(四)其他影响进行改项目正常开展的。
第十五条 二级单位和项目负责人应当保证创新团队人员队伍的基本稳定。参与者不得随意增加或退出,如确因客观原因需增加或退出的,由项目负责人提出书面申请,经二级单位审核盖章后报1331办公室批准,未经批准随意增加的人员或未标注本项目资助的科研成果不计入考核。
第十六条 获资助重点创新团队成员发表、出版与本资助有关的论文、著作、学术报告以及申报成果奖励等,第一署名单位为长治学院。科技成果的归属、转化等,按国家和山西省有关法规执行。
第十七条 重点创新团队应填写《长治学院“1331工程”重点创新团队年度报告》(附件3),二级单位以年度报告为基础,每年组织对重点创新团队进行年度考核,并将年度报告和考核结果按要求报送1331办公室。本着鼓励出大成果的原则,对取得重大标志性成果(如获得省级创新团队、省级科技奖等重大突破;团队攻克重大关键核心技术或有重大理论建树;团队创新成果应用助推地方产业增收十万元以上)的团队视为建设优秀,不再考核。
第十八条 重点创新团队绩效考评依据《长治学院实施“1331工程”重点创新团队绩效考评指标及采分要点》(附件4)执行,绩效考评结果是1331办公室对重点创新团队奖惩和动态调整的重要依据。
第五章 附则
第十九条 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第二十条 本办法由长治学院1331办公室负责解释。
长治学院
2018年5月22日
附件1:
申报领域_________
长治学院“1331工程”
重点创新团队建设计划
申 请 书
团队名称:
研究方向:
团队带头人:
二级单位:
申报年月:
长治学院1331办公室
团队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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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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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托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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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属学科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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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属学科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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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属学科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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团队带头人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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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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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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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生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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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治面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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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学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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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学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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获学位时间、授予学校和专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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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职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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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证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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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获得的学术称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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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选的人才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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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讯地址及邮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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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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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传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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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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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习经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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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经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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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兼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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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新团队构成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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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人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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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级职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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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级职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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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级职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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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读博士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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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读硕士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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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校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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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外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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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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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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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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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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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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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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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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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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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新团队成员简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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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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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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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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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生年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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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技术
职务/学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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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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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团队中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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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属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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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申请书提纲
1、团队人员简介
团队带头人简介(不超过500字),团队其他主要学术骨干简介(至少3-4名,每人不超过300字)。
2、团队近五年(2013年1月1日-2017年12月31日)来承担的主要科研任务
团队带头人及团队其它成员承担的省部级以上项目及与企事业单位合作的横向项目情况。纵向项目须提交项目下达文件或任务书及进款单复印件,横向项目须提交签订的合同和进款单复印件。
3、团队近五年(2013年1月1日-2017年12月31日)来重要论著
团队带头人及团队其他成员发表的重要学术论文(在国外发表或国内核心刊物发表)和出版的学术专著,按重要性排序。论文须提交复印件(被SCI、EI、SSCI、CSSCI等收录应提供查新检索报告复印件),专著须提交封面及目录复印件。
4、团队近五年(2013年1月1日-2017年12月31日)授权发明专利及转让情况
团队带头人及团队其他成员获授权发明专利情况及专利被有关部门采纳情况。须提交授权专利证书复印件、专利转让合同书复印件和转让经费进帐单。
5、团队近五年(2013年1月1日-2017年12月31日)获奖情况
团队带头人及团队其他成员获省部级以上(含省部级)科研奖励的情况,须同时提交获奖证书复印件。
6、团队形成的背景、研究方向以及发展目标
7、团队获资助后拟开展的主要研究
获资助后拟开展的主要研究内容、研究背景与意义、技术路线与方法、特色与创新、预期成果、已具备的基础和条件。
三、二级单位意见
(对是否同意申报,对申请者匹配资助经费及所需人力、物力条件保障等签署具体意见)
(公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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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专家评审意见
(对申请人业务水平、创新能力及研究工作设想的科学性等意见)
专家组(签字)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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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1331办公室意见
3. 其它成果的第一署名单位须为长治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