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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治学院进一步加强产学研合作办学的实施意见
【字体: 】  【编辑日期:2017-08-20 16:19】  【来源:未知 】  【作者:admin】  【点击次数:
长学院字[2014]92号
长治学院进一步加强产学研合作办学的实施意见
各系、部、处、室:
根据教育部专家对我校本科教学工作合格评估意见反馈,为进一步优化应用型人才培养方案,真正树立和落实“立足长治、服务长治、开发长治”的服务地方经济发展理念,现就“产学研合作办学”提出以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充分认识产学研合作教育、合作育人是应用型人才培养的一个重要途径,明确本学科专业对地方的服务域、贡献点,提升服务能力。培养一批素质过硬、实践能力较强,能够适应新形势下,市场经济发展的高素质、高水平教师队伍,做到学以致用。同时,使学生在课堂学习和实践学习双方面的能力得到一定程度的提升。
二、建立健全产学研合作教育组织机构
健全组织机构,加强组织领导。制订与之配套的各项政策措施,有效推进产学研合作办学的开展。
从学校层面上,要建立产学研工作领导小组,确定我校在近几年中学校产学研合作办学的指导方针、宏观政策、总体目标、组织措施等决策性问题。
各系(部)要根据学科特点,有步骤、分层次的建立产学研合作教育指导委员会,其组成人员应包括企业或行业协会的技术专家、系部领导、专业带头人。
委员会的主要工作是:开展专业调查和市场调查,不定期地对专业人才培养方案、课程教学大纲、校内外实训基地建设、产学研工作计划等进行研究和讨论。并对存在的问题提出改进意见。
三、逐步形成产学研合作办学机制
大力加强外校实训基地的建设,通过办学机制和办学模式的不断探索,逐渐形成学校的办学特色,全面提高教学水平。
一方面,学校要从企业(行业)的人才需求、技术需求、市场需求出发,广泛开展与企业(行业)的对接和合作,主要形式可以包括科研及咨询服务、技术岗位知识培训、职业技能培训与鉴定、或派遣教师担任企业(行业)技术顾问等。
另一方面,要积极扶持学校科技产业的发展,加强对已经建成的各种校内实习(实训)场所的利用,积极创造产学研合作办学基地,充分利用好这一资源。
四、产学研合作办学工作的具体要求
(一)学校层面上要求
1.通过加强产学研合作,引进、培养一批高层次创新人才,实行“引进来,走出去”战略(即聘请有相关行业有资质的专门人才来我校兼职任教,同时我们的教师可以到科研院所以及企业转化其科研成果。)
2. 建立产学研合作中介机构,畅通产学研合作信息渠道。
3. 积极探索政、产、学、研、用一体的合作办学形式。
4. 在不影响正常教学活动的情况下,积极鼓励教师深入到相关行业、政府部门进行工作、实习,从而不断壮大我校“双师型”教师队伍。
5. 要加强与行业、地方及兄弟学校的联系,及时了解本专业科技发展趋势与需求,教学中及时补充新知识、新技术,同时为地方经济发展补充新动力和“新能源”。
(二)系部层面上要求
1.各系(部)应当结合应用型人才培养方案的要求,逐步加大实践能力培养的力度,制定出相适应的课程教学大纲、实践环节大纲与考核办法,从而不断充实、完善应用型人才培养方案。
2. 人才培养方案在制定和实施过程中应主动争取优势企业(相关行业)人员参与,人才培养方案必须体现技术应用能力、创新精神、实践能力和创业能力的培养。
3. 每个专业应建立三个以上稳定的校外实习基地。根据产学研要求,努力创造和提供良好的实践环境,如:师范生可以到中小学任教实习,非师范生到工厂、企业以及相关的行业场所进行多方位的深入实践参与,不断进行专业素质拓展。
4.要搭建产学研合作平台,利用我校已有产学研基地资源(实习(实训)场所,实验室以及创新平台),优化配置,综合布局,形成面向全市开放,资源共享的市级基地。
5. 积极组织学术交流活动,每年制订计划,开展一定数量的全校性学术交流活动,其中各系(部)聘请校外专家讲座不少于2次。
O一四年四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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