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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治学院师范生教师职业技能训练和考核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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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学院字〔2015〕35 号
长治学院师范生教师职业技能训练和考核实施方案
教师职业技能训练是高等师范院校教学计划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培养合格教师的一个重要环节,是培养师范生从业能力、创新能力的有效途径。为了切实加强我校师范生的职业技能训练,提高学生的师范素养,使职业技能训练日趋科学化、规范化、系统化、制度化,确保师范生培养目标的实现,现根据《高等师范学校学生的教师职业技能训练大纲》,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长治学院师范生教师职业技能训练和考核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培养师范生教育教学能力为核心,对学生有目的、有计划地进行系统的职业技能训练,促进学生教育教学能力的形成,切实提高教学质量。
二、训练目的和原则
对师范生进行系统的教师职业技能训练,旨在引导和督促师范生将专业知识和教育学、心理学、学科教学论的理论转化为具体从师任教的职业行为方式和教育能力,缩短步入中学教育岗位的适应期,为师范生毕业后胜任教师工作奠定坚实基础。
职业技能训练的原则是“系统训练,加强实践,突出重点,坚持一贯,分段实施,严格规范。”即依据国家教委颁布的《高等师范学校学生的教师职业技能训练大纲》进行系统的训练,在进行课堂教学和第二课堂活动中强化实践环节,采取课内外相结合,集体组织训练和个人自觉训练相结合的方式,将职业技能训练贯穿于教学的全过程。
三、师范生教师职业技能训练组织与管理
(一)组织领导
1.学院成立师范生教师职业技能训练领导小组,对全校师范生教师职业技能训练与考核进行统一领导。成员如下:
组长:茹文明
副组长:赵巨涛
成员:校教学督导委员会成员
(二)师范生教师职业技能训练和管理
我院师范生教师职业技能训练和管理实行院、系、班三级管理,由教务处和教育研究所负责组织实施。
1.学院师范生教师职业技能训练领导小组全面领导学院师范生教师职业技能训练工作的开展,指导督查有师范专业的各系组织开展务实深入的教师职业技能训练;组织开展全校性的师范生教师职业技能训练、竞赛等大型活动;全面领导组织师范生教师职业技能评定评级工作。
2.有师范专业的各系应高度重视学生教师职业技能训练,成立以系主任为组长的教师职业技能训练指导小组,全面负责本系师范生教师职业技能训练工作,精心制定本系师范生教师职业技能训练、考核方案,落实责任,扎实推进过程管理,制定切实可行的激励措施,促使每一个师范学生认真参加教师职业技能训练。
3.师范专业各班设置负责教师职业技能训练的专职委员,根据本系具体要求落实教师职业技能训练,切实督促每位师范学生扎实开展丰富多彩的教师职业技能训练。
4.学院与各系(部)分别形成一个“计划—执行—反馈”的循环体制,畅通反馈渠道,及时改进。学院教师职业技能训练领导小组适时检查和评估各系师范生教师职业技能训练情况,及时通报。
5.学院将各系师范生教师职业技能训练情况和考核结果作为评估各系教育教学情况的重要依据。
四、师范生教师职业技能训练内容与安排
(一)师范生教师职业技能训练内容
我校师范生教师职业技能训练分为四部分,第一部分为普通话和口语表达技能;第二部分为书写规范汉字技能,主要包括三字(钢笔字、毛笔字、粉笔字);第三部分为教学工作技能,包括教学设计、使用多媒体和制作教学课件、课堂教学、说课和板书、批改作业等技能;第四部分为班主任工作技能。这四个方面的技能训练要求与考核办法详见《长治学院师范生教师职业技能训练大纲》(附件1)和《长治学院师范生教师职业技能考核办法》(附件2)。各系(部)根据专业特点和基础教育改革情况,依据师范生教师职业技能培养基本原则进行调整和完善,形成相应师范专业的教师职业技能训练大纲和考核办法。
(二)师范生教师职业技能训练安排
师范专业的学生,自进校之日起在院、系指导下开始系统的师范生教师职业技能训练。训练内容根据《长治学院师范生教师职业技能训练大纲》对应展开。
各系师范生教师职业技能具体训练安排如下:
1.入学专项教育
入学教育要专项组织专业培养方案、专业实践教学体系、教师职业技能教学体系的教育。
2.训练安排
各系(部)要系统安排师范生整个大学期间的教师职业技能训练。教师技能训练要贯穿学生在校学习的全过程。具体为:一年级主要训练书写规范汉字技能;二年级主要训练普通话和口语表达技能;三、四年级主要训练学生的教学工作技能和班主任工作技能。
3.观摩
各系在见习期间要组织学生观摩优秀教师示范课和校内外优秀学生竞赛优质课。
4.实习
各系(部)按照培养方案统一进行。
五、师范生教师职业技能训练方法和途径
1.加强实践,深化改革
职业技能训练要加大教育理论和学科教学论教学内容的改革力度,突出实践性,增加实用知识的讲授。《教育学》、《心理学》、《学科教学论》等课程要精简理论部分的讲授,把教学的重点放在研究教学内容、教学方法、教学环节等方面,深入基础教育第一线,进行调查研究,理论联系实际,使教学有的放矢。
2.统一规划,整体部署
职业技能训练要加大训练力度,教师辅导和学生自学相结合,有计划、有针对性地对学生进行教师职业技能的强化训练。四项技能训练要统一规划,整体部署。具体工作安排是:一年级主要训练书写规范汉字技能;二年级主要训练普通话和口语表达技能;三、四年级主要训练学生的教学工作技能、班主任工作技能。每项技能每个学期各安排17个学时,训练完毕由系里组织教师考核评定,成绩合格者给予相应的学分
3.系统训练,分段实施
职业技能训练的内容要相互交叉,相辅相承,贯穿在教学的始终,在整体部署的基础上,要进行系统训练。为便于操作和抓住中心,具体实施时分段进行。
一、二年级重点训练普通话和语言表达技能以及书写规范汉字技能。普通话和语言表达能力训练,以《普通话技能训练》课教学为主,并采用课前五分钟演讲,朗诵比赛,主持人大赛等形式,按《普通话水平测试标准》进行严格训练。书写规范汉字的训练,以《书写规范汉字技能训练》课为主线,要求学生每天临摹不少于50个汉字的字帖,并坚持练习粉笔字。任课教师要对学生的书法练习作业进行评阅。
三年级进行教学工作技能训练。要利用多种形式充分调动学生的积极性,让学生参加实践、讨论、评论等活动,使其掌握教学基本技能。四年级结合教育见习、实习和学校开展的“未来教师教学技能大赛”活动,对学生的四项教师职业技能进行综合训练。各系(部)对学生进行教学技能进行系(部)级测试,将测试合格的学生上报学校,由学校教学督导委员会进行审核,对测试合格的学生,学校统一颁发“长治学院师范生教师职业技能合格证书”,对不合格的学生,教师要做一对一的强化训练,经补考不合格的学生,要对其缓发毕业证。
4.各方协同,形成合力
职业技能训练既是教务处及职业技能训练部门的主要职责,也是学生工作、团学工作的主要任务,它是我校培养目标的重要组成部分,所以各部门都应协同工作,形成合力。在以职业技能训练部门为主渠道进行训练的基础上,第二课堂活动,都要渗透技能训练的内容。学校相关部门应定期举行多种形式的竞赛、表演等活动,创造教师职业技能训练的良好氛围。
六、师范生教师职业技能考核
(一)师范生教师职业技能考核内容
师范生教师职业技能考核根据《长治学院师范生教师职业技能训练大纲》,分为四部分,第一部分为普通话和口语表达技能;第二部分为书写规范汉字技能,考核项目有:钢笔字、毛笔字、粉笔字;第三部分为教学工作技能,考核项目有:教学设计、多媒体课件制作、课堂教学、说课和板书、听课评课等技能;第四部分为班主任工作技能,考核项目有:集体和个别学生教育工作技能,与任课教师沟通等技能。
(二)考核时间安排
书写规范汉字技能的考核在第二学期进行考核,普通话和口语表达技能在第五学期进行考核,教学工作技能在第五、六学期进行考核,班主任工作技能在实习期间进行考核。
相关技能的考核,学生入学之时就可以提出申请对其进行考核,考核通过者按照正常考核通过者对待。
需要补考的学生一般安排在实习前二周内进行。
(三)考核成绩评定
学校将师范生教师职业技能训练与考核纳入学分管理范畴,考核合格的学生获得相应学分。
师范生教师职业技能考核成绩评定等级分为五等,依次分别为优、良、中、合格和不合格,成绩评定为90分以上的为“优”,80—89的为“良”,70-79的为“中”,60-69的为“合格”。60分以下的为“不合格”。不合格学生需要进行补考,补考合格才能取得学分。
(四)考核功用及免考条件
1.所有师范生必须经教师职业技能考核达到“合格”成绩后,方能参加教育实习,首次考核未合格者,可在实习前安排一次补考,经补考不合格的学生,要对其缓发毕业证。
2.学院和各系将积极组织师范生教师职业技能竞赛,参加系级以上比赛获得奖项的学生可以免考该项考核,具体等级按照以下规定执行。获国家级、省级三等奖、校级二等奖、系级一等奖,成绩按“优”记等;获校级三等、系级二等的,成绩按“良”记等;校级优秀奖和系级三等级别的,成绩按“中“记等。
3.每个师范专业学生设立一个教师职业技能考核成绩册,各系在第八学期上报教师职业技能培训小组审核、签章、记录,学校将每年公布各教学单位师范生教师职业技能考核一次通过率情况,并与各系年度考核挂钩。
4.“师范生教师职业技能”是师范类专业人才培养方案所规定的学习内容,师范类专业学生均参加训练和考核。综合考核合格由学校颁发《长治学院师范生教师职业技能合格证书》,并获得相应成绩和学分。
(五)检查要求
各系通过平时训练在相应规定时间内进行考核师范生教师职业技能,学院适时检查各系考核情况。原则上每项技能都有支撑材料,以便院教师职业技能领导小组检查。具体要求:(1)普通话和口语表达技能。各系对每位学生考核过程制作视频刻录光盘或有关资料,同时以班为单位给每位学生设立成绩册(成绩册有考核教师和负责人签字);(2)书写规范汉字技能。各系对学生三笔字的考核要有依据,如每位学生在规定时间内提交50字的钢笔字字帖,作为考核依据,同样以班为单位给每位学生设立成绩册(成绩册有考核教师和负责人签字);(3)教学工作技能,所有考核内容均有记载:学生提交一份教学设计、规定时间内制作多媒体课件等过程都有书面材料,课堂教学、说课和板书要有视频刻录光盘或有关资料,课堂教学和说课可以在一起进行考核制作光盘,同样以班为单位给每位学生设立成绩册(成绩册有考核教师和负责人签字);(4)班主任工作技能。班主任工作技能主要依据实习手册,同样以班为单位给每位学生设立成绩册(成绩册有实习指导教师和负责人签字)。
以上要求主要是督促各系能更好的进行师范生职业技能训练,当然,各系可以创造性的提供更合理的支撑材料。
七、其他
1.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2.本办法解释权归长治学院教师职业技能训练领导小组。
2015年4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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