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学院字〔2016〕130号
关于批准成立“城乡发展与基层治理” 等3个院级科研创新团队的通知
各单位:
为凝聚科研力量,整合科技资源、培育团队精神,提升学院科研创新力和竞争力,经团队申请,科研处审核,专家组评审,院长办公会议研究通过,党委会议研究同意,决定批准成立“城乡发展与基层治理” 等3个科研创新团队,并每年下拨研究经费2万元,共资助建设3年。
名单及经费如下:
项 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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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责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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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 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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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
经费
(万元∕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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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助
年限
(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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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研创新团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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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 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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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乡发展与基层治理研究团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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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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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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靳志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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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资源与环境科研创新团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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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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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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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 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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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物理与化学科研创新团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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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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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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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治学院
2016年12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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