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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核对报送资产变动信息及实物盘点等相关事宜的通知
【字体: 】  【编辑日期:2018-10-29 10:37】  【来源:未知 】  【作者:院办】  【点击次数:

长学院字〔2018〕58号
关于核对报送资产变动信息及实物盘点等相关事宜的
各单位:
学校于2018年3月22日发布了《长治学院关于报送各单位资产变动信息和集中清理处置待报废资产的通知》,现待报废资产处置已进入尾声,但核对和报送资产变动信息一事有关单位并没能按计划进行。针对这一情况,经院长办公会研究决定,对资产数据信息核对、报送及其他相关事宜再次通知如下:
一、未报送资产管理员名单的,抓紧报送。
二、最新的各单位资产明细表(数据截止2017.12.31)已发至工作联络群,这是各单位截止2017年12月31日的资产账面数据,以该数据为基础,各单位应安排资产管理员及相关人员完成以下工作:
(一)信息核对
管理部门、存放地点、管理人或使用人登记错误或有信息变动的,及时进行调整并上报,相关要求及表格资料见资产管理处3月22日发送的通知及附件。
(二)实物盘点
逐房间、逐台件进行,以账查物,以物对账,见物就点,不重不漏、不留死角,确保盘点结果真实、可靠。
对账实相符的要做好明确的登记和标记,了解设备摆放位置和资产状态(在用、闲置、盘亏、损毁待报废等),确定资产的使用人、管理人以及其它有关信息。
对有账无物的,做好登记,追寻实物去向,查明原因、提出解决办法并加以落实。
对有物无账的,除在实物上做好标记外,要查明其来源,同时做好详细登记,填列相应表格。
三、时间要求:6月20日前完成上述任务,并将相关表格和文字说明以电子和书面形式(签字、盖章)报资产管理处(已经报送过的单位如没有新的信息变动不必再报送)。
特此通知
长治学院
2018年5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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