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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治学院心理健康教育实施办法
【字体: 】  【编辑日期:2019-07-05 16:27】  【来源: 】  【作者:】  【点击次数:


 

 

 

 

 

长学院字〔2019〕78号

 

 

关于印发《长治学院学生心理健康教育

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

 

各单位:

为推动我校心理健康教育工作进一步深化和完善,推进全员、全过程、全方位育人的教育理念,加强心理育人服务体系建设,切实做好心理育人工作,培育大学生自尊自信、理性平和、积极向上的社会心态,经院长办公会议研究,决定印发《长治学院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实施方案(试行)》,请贯彻执行。

特此通知

 

附:长治学院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实施方案(试行)

 

                              长治学院

                               2019年7月5日

附件

 

长治学院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实施方案(试行)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推动全国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会议精神落地生根,切实加强我校思想政治工作体系建设,进一步提升心理育人质量,根据中共教育部党组《高校思想政治工作质量提升工程实施纲要》(教党〔2017〕62号)、《高等学校学生心理健康教育指导纲要》(教党〔2018〕41号,以下简称《纲要》)和省委教育工委相关文件要求,结合我院工作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把立德树人的成效作为检验学校一切工作的根本标准,着力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坚持育心与育德相统一,加强人文关怀和心理疏导,规范发展心理健康教育与咨询服务,更好地适应和满足学生心理健康教育服务需求,引导学生正确认识义和利、群和己、成和败、得和失,培育学生自尊自信、理性平和、积极向上的健康心态,促进学生心理健康素质与思想道德素质、科学文化素质协调发展。

二、基本原则

1.科学性与实效性相结合。根据大学生身心发展规律和心理健康教育规律,科学开展心理健康教育工作,逐步完善心理健康教育和咨询服务体系,切实提高大学生心理健康水平,有效解决学生思想、心理和行为问题。

2.普遍性与特殊性相结合。坚持心理健康教育工作面向全体学生开展,对每个学生心理健康发展负责,关注学生个体差异,注重方式方法创新,分层分类开展心理健康教育,满足不同学生群体心理健康服务需求。

3.主导性与主体性相结合。充分发挥心理健康教育教师、心理咨询师、专兼职辅导员等育人主体的主导作用,强化家校育人合力,尊重学生主体地位,充分调动学生主动性、积极性,培养自主自助维护心理健康的意识和能力。

4.发展性与预防性相结合。加强心理健康知识的普及和传播,充分挖掘学生心理潜能,培养积极心理品质,促进学生身心和谐发展。重视心理问题的及时疏导,加强心理危机预防干预,最大限度预防和减少严重心理危机个案的发生。

三、主要任务

1.推进知识教育。健全心理健康教育课程体系,结合我院实际,把心理健康教育课程纳入学院整体教学计划,规范课程设置,对新生开设心理健康教育公共必修课,大力倡导面向全体学生开设心理健康教育选修和辅修课程,实现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全覆盖。公共必修课程设置2个学分、32-36个学时。完善心理健康教育课程体系,科学规范教学内容。开发建设《大学生心理健康》等在线课程,丰富教育教学形式。创新心理健康教育教学手段,有效改进教学方法,通过线下线上、案例教学、体验活动、行为训练、心理情景剧等多种形式,激发大学生学习兴趣,提高课堂教学效果,不断提升教学质量。

2.开展宣传活动。加强宣传普及,通过举办心理健康教育月活动、“5.25”大学生心理健康日等形式多样的主题教育活动,组织开展各种有益于大学生身心健康的文体活动和心理素质拓展活动,不断增强心理健康教育吸引力和感染力。创新宣传方式,主动占领网络心理健康教育新阵地,建设好融思想性、知识性、趣味性、服务性于一体的心理健康教育网站、网页和新媒体平台,广泛运用微信、微博、手机客户端等媒介,宣传心理健康知识,倡导健康生活方式,提高心理保健能力。发挥学生主体作用,支持学生成立心理健康教育社团,组织开展心理健康教育活动,增长心理健康知识,提升心理调适能力,积极进行心理健康自助互助。建立家校互动平台,强化家校育人合力,引导家长树立正确教育观念,以健康和谐的家庭环境影响学生,有效提升心理健康教育实效。

3.强化咨询服务。优化心理咨询服务平台,加强硬件设施建设,设立心理发展辅导室、心理测评室等,积极构建教育与指导、咨询与自助、自助与他助紧密结合的心理健康教育与咨询服务体系。完善体制机制,健全心理健康教育与咨询的值班、预约、转介、重点反馈等制度,通过个体咨询、团体辅导等多种形式,向学生提供经常、及时、有效的心理健康指导与咨询服务。实施分类引导,针对不同学段、不同专业学生,精准施策,因材施教,把解决思想问题、心理问题与解决实际问题结合起来,在关心呵护和暖心帮扶中开展教育引导。遵循保密原则,建立心理健康数据安全保护机制,保护学生隐私,杜绝信息泄露。

4.加强预防干预。完善心理测评方式、优化量表选用,禁止使用可能损害学生心理健康的方法和仪器,准确把握学生心理健康状况及变化规律,不断提高心理健康素质测评覆盖面和科学性。健全心理危机预防和快速反应机制,建立学校、系(部)、班级、宿舍“四级”预警防控体系,完善心理危机干预工作预案,做好对心理危机学生的跟踪服务,注重做好特殊时期、不同季节的心理危机预防与干预工作,定期开展案例督导和个案研讨,不断提高心理危机预防干预专业水平。建立心理危机转介诊疗机制,畅通从学校心理健康教育咨询中心到精神卫生专业机构的心理危机转介绿色通道,及时转介疑似患有严重心理或精神疾病的学生到专业机构接受诊断和治疗。

四、工作体系

建立和完善学校、系(部)、班级、宿舍四级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网络体系,加强体制机制建设,形成学校统筹、分级管理、专业引领、行政保证的心理健康教育领导体制。

1.学院成立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领导组(简称领导组),组长由分管学生工作的院党政领导担任,成员由宣传部、学生处(学工部)、教务处、科研处、人事处、武装部(保卫处)、后勤处、团委、各系(部)党政负责人和院学生会主席组成。职责是:统揽全局、确定方向,制定政策、全面指导学校心理健康教育工作。

2.领导组办公室设在学生处(学工部),设立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咨询中心(简称咨询中心),主要职责是:指导和协助各系(部)开展心理健康教育工作;规划、安排和组织实施全院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督查各系(部)心理健康教育工作开展情况;协调处理全院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与咨询工作的相关事宜;做好阶段和年度总结。

3.各系(部)成立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小组(简称工作小组),办公室设在分团委,组长由系(部)党政负责人担任,成员:党总支副书记、分团委书记、专兼职辅导员、班级心理委员组成。负责本系(部)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的计划、安排,完成咨询中心安排的各项任务,挑选和培养本系(部)班级心理委员和朋辈咨询员,督促和检查本系(部)心理健康教育与咨询工作,及时上报有关信息,积极妥善处置相关事项,富有成效地开展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活动。

五、实施途径和方法

1.充分发挥课堂教学在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中的重要作用

根据《纲要》等文件要求,把心理健康教育课程纳入学院培养方案。规范课程设置,开设心理健康教育公共必修课,设置1个学分、32个学时,开发建设《大学生心理健康》等在线课程,实现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全覆盖。通过线下线上、案例教学、体验活动、行为训练、心理情景剧等多种形式,使广大学生提高认识水平,树立心理健康意识,不断完善心理品质,增强心理素质。

2.认真开展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辅导和咨询工作

积极创造条件建立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体系,根据不同情况有针对性地开展学生的个别咨询和团体辅导。专门设置心理咨询室与团体辅导室,负责为学生提供个别及团体的心理咨询服务,心理健康教育咨询中心的心理咨询室保证每个工作日对学生开放,做好心理辅导和咨询工作。通过个别咨询、团体辅导等形式,为大学生提供及时、有效、高质量的心理健康指导与服务。要做好新生、应届毕业生、家庭贫困学生,特别是学习困难学生、失恋学生、违纪学生、言行异常学生的心理辅导与咨询工作,帮助他们化解心理压力,克服心理障碍。在心理辅导与咨询中发现疑似患有严重心理或精神疾病的学生,要及时联系家长、由心理健康教育咨询中心协同系(部)转介到专业精神卫生机构进行诊疗。

3.积极定期开展心理健康普查工作

每年对新生开展心理健康状况普查和排查工作,由咨询中心统一组织新生进行心理健康普测。以心理普查为基础,建立心理问题筛查、干预、追踪、监控一体化的防御体系;定期对在校学生进行心理筛查,建立大学生心理档案,坚持科学性、系统性、发展性、保密性、教育性的原则,规范处理和科学运用各种测量结果,积极做好心理问题高危人群的预防和干预工作,心理普查分析结果及时反馈,对可能有严重心理问题的学生主动约请,并做好跟踪、回访工作。

4.积极开展大学生朋辈心理辅导

朋辈心理辅导是开展心理健康教育、发展学生个性品质的有效途径,是对教师心理咨询形式的一个有益和必要的补充,要充分发挥大学生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的功能,积极引导学生之间朋辈互助,健全学生辅导工作网络,设立朋辈心理互助组织,努力营造积极、友爱、互助的校园氛围。

5.建立健全大学生心理健康状况信息报告制度

本着早发现、早教育、早恢复的原则,建立宿舍、班级、系(部)、学校心理危机四级预警系统和多级信息报告制度。具体为:各宿舍长每周向班级心理委员报告本宿舍学生的心理健康状况,各班心理委员每月末汇总后要向系(部)工作小组报告本班学生心理健康状况,各工作小组将本月情况汇总后以书面形式向咨询中心报告,每学期末咨询中心对本学期工作进行总结。无论是班级、系(部)、咨询中心遇到特殊情况都要随时报告。

6.努力构建和完善大学生心理问题高危人群预警机制

认真开展大学生心理健康状况普查和摸排工作,实行动态管理,积极做好心理问题高危人群的预防和干预工作,要特别注意防止因严重心理障碍引发自杀或伤害他人事件发生,做到心理问题及早发现、及时预防、有效干预。建立心理健康教育与咨询值班制度、异常情况及时报告制度,建立从学生骨干、辅导员学生助理、专兼职辅导员,到系(部)、部门、学校的快速危机干预反应机制,建立从心理健康教育咨询中心到校医室、专业精神卫生机构的快速危机干预通道。

7.建立家校联系,做好家庭教育指导

家庭教育对学生的心理健康起着奠基作用,家长的言行对学生的心理发展有表率作用。学校将充分利用家长学校、家长通知书等结合教育网络,积极做好家校配合,向家长宣传“心理健康”知识,让家长体会心理健康教育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做好家庭心理辅导的指导,及时对子女进行心理辅导,请家长与学校配合共同关注学生的心理健康。同时积极开展丰富多彩的课外活动,组织学生参加各种社会实践及校内外德育基地活动,提高心理健康教育的实效。

六、工作保障

1.师资队伍建设

1)加强师资队伍建设。根据《纲要》要求,按照师生比不低于1:4000配备心理健康教育专职教师,至少配备2名。同时拟组建一支以专职教师为骨干、以兼职教师为补充,专兼结合、专业互补、相对稳定、素质良好的心理健康教育师资队伍。

2)加强培训,注重研究。重视专兼职教师的培训与再教育,保证心理健康教育专职教师每年接受不低于40学时的专业培训,或参加至少2次省级以上主管部门及二级以上心理学专业学术团体召开的学术会议。定期组织专兼职辅导员、班级心理委员、学生干部、全体教师、机关行政干部、保卫处及其他后勤服务人员进行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的专题培训。

2.条件保障

1)保障心理健康教育专项经费。学院在经费预算时要将心理健康教育工作和咨询中心工作纳入其中,用于心理讲座、团体心理辅导、个体心理辅导、心理健康教育队伍学习培训、心理宣传活动、心理健康专业书籍及心理专业设备配备、心理健康教育与咨询活动场所建设等。

2)办公保障。为咨询中心配备必要的办公设备、常用心理测量工具、统计分析软件、音乐放松椅等心理健康教育产品。建设符合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特点和要求的心理健康教育与咨询场地,如:预约等候室、个体咨询室、团体辅导室、心理测评室、情绪宣泄室、音乐放松室等。

3.加强制度建设

围绕心理健康教育和咨询机构的规范管理、心理危机预防与干预、心理咨询工作流程、心理健康教育课程教学、心理健康教育工作者职业道德规范等内容,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

4.评估督导

研究制定长治学院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的评价与督导指标体系,定期接受教育厅对我校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开展评估、督导;评估、督导内容包括学校重视和支持程度、机构设置情况、专项经费保障、师资队伍建设、教学科研、开展辅导或咨询情况以及工作实效等。本着“以评促建、以评促改、以评促管、评建结合、重在建设”的原则,推动我校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与咨询工作的全面、科学发展。

七、其他

本方案实施过程中,如出现与上级主管部门最新文件规定不一致情形时,以上级文件规定为准。

 

                          长治学院

                            2019年7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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