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治学院机构设置情况
我院严格按照省厅要求进行机构设置,具体情况如下:
(一)党政管理机构20个,分别为:党委办公室、纪检监察办公室、组织部、宣传部、统战部、武装部(挂保卫处牌子)、院长办公室、人事处、教务处、科研处、审计处、学生处(挂学生工作部牌子)、就业创业指导处、后勤处、基建处、资产管理处、计财处、外事处、离退休人员管理处、机关党委。
(二)教学机构18个,分别为:中文系、外语系、音乐与舞蹈系、法律与经济学系、历史文化与旅游管理系、美术系、数学系、电子信息与物理系、化学系、生物科学与技术系、计算机系、体育系、教育系、思想政治教学研究部、军事教研室、成人教学部、公共外语教研部、公共社科教研部。
(三)教辅机构4个,分别为:图书馆、网络信息中心、教学评估与督导中心、现代教育技术中心。
(四)群团机构2个,分别为:工会、团委。
另外,我校内设科研机构11个,分别为:太行山生态与旅游研究中心(省人文社科重点研究基地)、上党文化研究所、方言研究所、太行山生态与环境研究所、教育研究所、书画艺术研究所、比较政治与地方治理研究所、计算机视觉研究所、科普研究所、数据安全与密码技术研究所、赵树理研究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