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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成立征兵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字体: 】  【编辑日期:2018-10-06 05:59】  【来源:未知 】  【作者:长治学院党办】  【点击次数:

长学党字〔2018〕97号
关于成立征兵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各党总支(分党委)、各单位:
根据《全省征兵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工作规则(暂行)》《山西省征兵工作责任制度(暂行)》和《山西省普通高等学校征兵工作实施办法(试行)》等文件精神,为切实加强对征兵工作的领导、组织和宣传,鼓励大学生中适龄青年积极投身国防建设。经党委会议9月6日研究决定,成立长治学院征兵工作领导小组,设立征兵工作站,现就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征兵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马健宏
副组长:李长江 李 强
成 员:党委宣传部、武装部、军事教研室、学工部、教务处、计财处、团委负责人,各系(部)党总支书记
征兵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征兵工作站设在武装部
办公室主任(站长):宋占伟 苏伟林
征兵工作站电话:0355-2195007
二、主要职责
(一)征兵工作领导小组工作职责
1.负责全校征兵工作的组织领导,制定工作目标、措施,把握工作方向,提供有关保障。
2.指导征兵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开展大学生征兵工作,保证兵员质量。
(二)征兵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职责
1.全面落实征兵工作的政策法规和上级指示要求,广泛开展征兵宣传教育,提高大学生参军的积极性。
2.配合兵役机关做好适龄学生兵役登记工作,督导学生完成兵役登记和应征报名等工作。
3.配合兵役机关做好应征入伍学生的体检、政审(走访)和心理测试等工作。
4.组织开展兵员审定、教育管理和欢送工作。
5.协调相关部门做好应征入伍学生的学费补偿和复学工作。
三、工作要求
1.提高认识,强化责任,将大学生征兵工作摆上重要位置,依法履行征兵工作职责,真抓实干,务求实效。
2.各部门要责任明晰,加强协调配合,为大学生应征入伍提供全方位的保障。
中共长治学院委员会
2018年9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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