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召开长治学院第一届教职工代表大会暨
工会会员代表大会筹备工作的通知
长学党字[2011]6号
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
经校党委研究,拟于2011年4月下旬召开长治学院第一届一次教职工代表大会和工会会员代表大会(以下简称“双代会”)。现就“双代会”筹备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和中国工会十五大精神,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全心全意依靠教职工办学,充分发挥“双代会”制度在学校民主政治建设中的作用,团结和动员全校教职工建言献策,以饱满的工作热情和昂扬的精神状态,积极投身学校的改革建设与发展,为把我校建设成为特色鲜明的本科院校而努力奋斗。
二、主要任务
(一)起草院长工作报告;
(二)起草工会工作报告;
(三)起草我校有关改革、建设、发展及与教职工利益密切相关的报告等;
(四)选举“双代会”代表;
(五)征集大会提案。
三、组织领导
本届“双代会”是我校教职员工政治生活中的一件大事,要在校党委的统一领导下,严密组织,有序进行。为保证圆满完成本届“双代会”的各项预定议程,学校拟成立“双代会”筹备工作领导组,负责会议的筹备工作。“双代会”筹备工作领导组由党政领导出任。
组长:成洪才
副组长:郭爱民 茹文明
成员:李长江 史晓东 张芳萍 秦晋荣 杨力军 段永慧
郭红岩
秘书长:杨力军
副秘书长:李长江 张芳萍
领导组下设会务组 资料组 组织组 提案征集办理组
(一)会务组
组长:李长江
成员:武江红 段永慧 宋占伟 段 浩
负责大会筹备期间各种会议的安排;
负责各工作组及代表团等各方面工作的协调;
负责大会期间外来单位、上级工会等的接待工作;
负责大会会场的布置;
负责大会期间校园标语、横幅的悬挂;
负责录像、照相、灯光、音响等事宜;
完成筹备工作领导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资料组
组长:张芳萍
成员:秦晋荣 贾晓峰
负责大会文字材料工作,包括开幕词、闭幕词、会议决定的起草及修改;
负责大会各类材料的文印、装订、整理工作;
完成筹备工作领导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组织组
组长:史晓东
成员:霍晓波 张庆杰
负责“双代会”代表选举及代表团组建;
负责代表资格审查;
负责教代会主席团、工会委员会成员候选人的产生;
负责大会列席代表、特邀代表的产生;
完成筹备工作领导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四)提案征集办理组
组长:郭红岩
成员:韩 峰
负责提案的征集、审核、整理、登记及办理工作;
完成筹备工作领导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四、学校“双代会”代表名额分配原则、代表条件和产生办法
(一)成立“双代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负责代表名额分配、比例构成,代表选举程序、名单公示、代表资格认定等工作。
(二)代表名额比例分配原则
1、按照《山西省教科文卫体系统事业单位职工代表大会工作规程》,拟以12%确定代表总数,名额分配到基层党总支、直属党支部。一线代表不得低于代表总人数的60%,中层以上领导干部不得超过代表总数的20%。同时要体现出代表的广泛性,女教职工、青年教职工和民主党派代表应占适当比例。
2、教代会代表和工代会代表身份合一。
3、根据有关规定,校党、政领导作为代表候选人带专用指标分配到有关选区参加选举。
(三)代表条件
1、凡享有公民政治权利的本校在编在岗的教职员工、工会会员均可当选为教代会和工代会代表。
2、代表应具有较高的政治素质、业务素质、较强的政策水平、参政议政能力和主人翁责任感,热心教代会和工会工作,愿意参加学校的民主管理活动,能认真听取并正确反映教职工的意见、建议和要求,能代表本单位教职工积极参与民主管理。
3、代表应具有较强的调查研究能力,能站在学校全局的高度,积极地考虑学校的整体建设和发展;能正确代表群众利益,主动反映教职工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问题,积极维护教职工的合法权益;能密切联系群众,作风正派,坚持原则,办事公道。
(四)代表产生的办法
1、以基层党总支、直属党支部为选举单位,按学校分配的代表名额和比例要求,由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组织选举。选举结果报校“双代会”筹备工作组,“双代会”代表名单公示一周,接受群众监督。
2、各选区“双代会”代表的选举。参加选举大会的人数超过应到会人数三分之二,方能进行选举。得票数必须超过应到会人数的半数始得当选为正式代表。获得过半数选票的候选人名额超过应选代表名额时以得票多的当选。如遇候选人得票数相等不能确定当选人时,可以就得票相等的候选人重新投票确定;获得过半数选票的代表候选人名额少于应选代表名额时,不足的名额,可再行选举。
3、“双代会”代表选出后,须填写长治学院“双代会”代表资格审查表,于3月28日下午6点前交校工会。
五、教代会提案征集工作
(一)提案范围
1、有关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涉及学校改革、建设和发展等方面的建议和方案;
2、有关提高办学水平、提高人才培养质量、提高科研能力和加强队伍建设等方面的建议和方案;
3、有关学校加强管理、制度建设等方面的建议和方案;
4、有关职工生活福利方面的建议和方案。
(二)不列入提案的问题
1、不属于本校职责范围可以解决的问题;
2、同国家宪法和现行法律、法规、政策有抵触的问题;
3、纯属党、团事务及人民团体、民主党派内部问题;
4、属于基层单位职权范围能解决的问题。
凡代表提出不属于应列为提案的问题,可视情况重新组织提案,也可作为意见转请有关部门研究处理。
(三)提案的要求
1、代表提出的提案应一事一案,提出提案前要遵循实事求是的原则,做好调查研究,案由及建议叙述准确;
2、每份提案需由一名正式代表提出,并由两名正式代表或三至五名教职工附议,不到规定人数不立为提案,也可以代表团名义集体提出;
3、代表提案和代表团提案由各代表团集中,于2011年4月18日下午6点前交提案征集办理组,逾期不再列为大会提案,另作处理;
4、非正式代表不能直接向大会提出提案,如有提案须通过代表办理;
5、提案应包括案名、建议或措施等内容。如表内填写不下,可以另纸附页;
6、提案征集办理组设在校工会。
附件:
1、长治学院“双代会”代表名额分配表
2、长治学院“双代会”代表资格审查表
3、长治学院“双代会”提案征集表
2011年3月17日
附件1:
长治学院第一届教代会(工代会)代表名额分配表
单位 类别
|
总人数
|
代表总数
|
备 注
|
中 文 系
|
37
|
5
|
(含郭爱民副书记)
|
政 法 系
|
37
|
5
|
(含纪委书记赵水琛)
|
外 语 系
|
54
|
7
|
(含茹文明副校长)
|
音 乐 系
|
40
|
5
|
|
美 术 系
|
30
|
4
|
|
数 学 系
|
34
|
5
|
(含张富明书记)
|
物 理 系
|
37
|
4
|
|
化 学 系
|
20
|
3
|
|
生 物 系
|
18
|
4
|
(含仝晓慧校长助理)
|
计 算 机 系
|
38
|
6
|
(含成洪才副书记)
|
历 史 系
|
39
|
6
|
(含李忠康校长)
|
体 育 系
|
23
|
4
|
(含武有祯副校长)
|
图 书 馆
|
17
|
2
|
|
后 勤 处
|
34
|
4
|
|
教 务
|
31
|
7
|
|
行 政
|
55
|
7
|
|
党 群
|
25
|
8
|
|
合计
|
569
|
86
|
|
附件2:
长治学院“双代会”代表资格审查表
姓名
|
|
性别
|
|
年龄
|
|
民族
|
|
选区
|
|
政治
面貌
|
|
职务或职称
|
|
是否工会会员
|
|
政
治
思
想
及
工
作
表
现
|
|
单
位
意
见
|
|
代
表
资
格
审
查
小
组
意
见
|
|
备
注
|
|
附件3:
长治学院“双代会”提案征集表
编号:
提
案
人
|
姓 名
|
|
附
议
人
|
姓 名
|
|
单 位
|
|
姓 名
|
|
提 案 内 容
|
案
由
|
|
理
由
|
|
整
改
措
施
的
建
议
|
|
(注:一事一案,一表只填写一个提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