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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学党字[2013]13号 关于调整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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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调整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的通知
长学党字[2013]13号
长学院字[2013]17号
根据工作需要,经院党委会议研究决定,调整精神文明建设指导
委员会,组成人员如
任:张富明
副主任:李忠康 成洪才 郭爱民 茹文明 赵水琛
武有祯 皇甫志芳 李长江
员:党委办公室、院长办公室、组织部、宣传部、工会、
学生处、团委、教务处、成人教育部、网络中心、后勤
与资产管理处等各部门负责人
指导委员会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党委宣传部。
办公室主任:段永慧
二O一三年三月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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