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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学党字[2013]2号 长学院宇[2013]10号 关于开展干部人事档案专
【字体: 】  【编辑日期:2017-08-20 21:19】  【来源:未知 】  【作者:admin】  【点击次数:
关于开展干部人事档案专项清理工作的
实施方案
长学党[2013]2号
长学院宇[2013]10
为贯彻落实中组部、省委组织部关于开展干部人事档案专项清理工作的有关精神,进一步提高我院干部人事档案管理水平,按照省委组织部、省高校工委的要求,结合我院干部人事档案管理工作实际,现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干部人事档案管理工作的相关政策法规为依据,重点清查领导干部的“三龄两历一身份”,并以此为突破,全面提升我校干部人事档案管理工作水平,为全省高校干部人事档案清理工作探索和积累经验。
二、清理范围
学院科级以上干部档案。
三、目标要求
(一)总体目标
通过集中清理审核,切实发挥好干部人事档案在选人、用人工作中的基础保障作用,进一步提升干部工作的规范化、科学化、信息化水平。
(二)具体目标
1、完善制度。通过专项清理工作,准确把握、应用上级组织关于人事档案管理相关政策,进一步完善学校干部人事档案管理工作制度。
2、掌握信息。通过专项清理工作;去伪存真,溯本清源,使干部档案信息更加准确。
3、反馈情况。将审核认定后的结果反馈给干部本人,统一组织与干部个人在其“三龄两历一身份”信息上的认知。
4、夯实基础。通过专项清理工作,切实解决干部人事档案材料短缺、信息不全等问题,为干部工作夯实基础。
四、专项清理的内容和要求
本次专项清理的内容重点是“三龄两历一身份”。清理内容和要求如下:
(一)关于“三个时间"的认定
我院已于2 006年对全院教职工进行了出生时间、工作时间和入党时间的认定。此次专项清理的主要工作在于重新审核档案,核对原认定是否准确。对个别未认定的要严格按照中央组织部、人社部、公安部《关于认真做好干部出生日期管理工作的通知》(组通字[2006]4l号)等有关政策文件进行认定;对组织已认定但个人提出异议却无充分理由的,以组织认定结果为准;凡干部本人要求确定或更改出生日期的,按照组通字[2006]4l号文件规定,不予受理;对于参加工作时间的确定,严格按照不同时期有关参加工作的政策规定进行认定;严禁以当时入伍或参加工作时不够法定年龄自行填大等理由重新改回或改小年龄;对于入党时间的确定,严格遵守党章规定,特殊情按照中组部《党龄的计算方法》(中组部组织局1 9 9 7年1 O月编印)进行认定。
(二)关于学历学位的认定
我院于2006年以来对全校教职工陆续进行过学历学位的认定。针对教职工外出学习情况多、学历学位变动较大的现状,此次学历学位认定采取审核和重新认定相结合的办法,对已经认定过的要进行进一步的审核,对学历学位有变化的要重新认定。学历学位认定要严格按照中央组织部、人事部、教育部、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关于加强和规范干部学历、学位管理工作的意见》和《全省检查清理干部学历学位实施方案》(晋组通字【2002】40号)的有关规定进行。对学历学位材料存有疑义的,要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或有关学历学位认证机构进行认证。
(三)关于干部经历的认定
对干部经历的审核认定,要重点审查干部的工作经历和任职经历是否真实。干部人事档案中凡含有履历情况的档案材料所记载的个人工作经历应当保持一致,凡有不一致的,应当以干部人事档案中重要的标志性档案材料,如转正定级材料、任免材料等加以确定,特别是干部的任职经历必须以《干部任免审批表》为准;干部各阶段经历必须连贯,严禁出现干部经历“空白期”。干部经历经组织认定后,出具其工作经历确认表,经与本人沟通无异议后归入本人档案。
(四)对干部身份的认定
对干部身份的认定,要严格按照进入干部队伍的方式分别予以认定。根据我院的实际情况,主要以统招统分、转干录干、以工代干、军转干部、聘干等不同的干部身份确认要求为依据,分别加以确认。
五、方法步骤
这次专项清理试点工作分前期准备、清理登记、审核认定、填表归档、规范整理、总结验收6个阶段。
(一)前期准备阶段(1月2O日至1月31日)
制定方案。按照省委组织部、省高校工委要求拟定专项清理试点工作方案,成立领导小组及办公室,抽调组织、人事、档案工作人员组成档案审核工作组。审核工作组包括监审督导组、业务指导组和档案审查小组。
资料准备。编印指导手册、清理登记表和承诺书。
集中培训。召开专项清理工作会议,组织档案审查人员进行集中培训,并签订档案审查人员工作承诺书。
(二)清理登记阶段(2月2 5日至3月1 O日)
逐卷审查。每个审查小组由2名审查人员组成。各小组根据工方案、操作规程,对档案进行逐卷逐页的审查。每卷干部档案的审查必须经过审查人员的单个审查、交叉复审和共同确认三个环节。对存在的问题进行分析、判断,提出初步意见,并填写《干部档案审核情况登记表》及其附表,签字确认。按照日清日毕的原则,各审查小组
每日对本小组清理登记的结果进行初步分类汇总,报领导小组办公室。
(三)审核认定阶段(3月11日至3月1 3日)
审核认定。在上述工作基础上,由领导小组办公室提出审核认定意见。
1、对干部档案“三龄两历一身份’’信息记载准确、主要依据材料齐全完整的,直接提出审核认定意见
2、对干部档案“三龄两历一身份”信息主要依据材料短缺的,要求干部所在单位限时补充;补充后材料齐全的,再次审核,提出审核认定意见。
3、对干部档案“三龄两历一身份”信息记载不一致的应综合分析,提出处理意见,报领导小组审定。
4、对干部档案“三龄两历一身份”信息记载有涂改或无法辩的,由档案管理和干部管理部门进行分析辨认,提出处理意见;需要进一步调查取证的,由干部管理部门进行调查,必要时应会同纪委进行调查核实,形成调查结果并提出处理意见,报领导小组审定。
5、对于学历学位有疑义的,属于国民教育序列的向国家、省、市教育部门核实,属于党校序列的向党校核实;对于干部身份有疑义的,由人事处核实。
6、对于涉嫌造假的,报领导小组审议,提出处理意见。
审核结果反馈。将认定结果反馈干部本人。干部本人对认定结果有异议的,由其本人提供证明材料,符合政策规定的予以认定,不符合政策规定的,以组织认定的为准,并告知干部本人。
(四)填表归档阶段(3月1 4日至3月2 0日)
干部人事档案的审核认定结果以《三个时间认定表》、《学历学位认定表》、《干部经历认定表》加盖公章为最终确认形式,并归入干部个人档案。
(五)规范整理阶段(3月2 1日至3月2 5日)
补充材料。对于在审核过程中发现档案材料缺失,要及时向责任单位提出补充和查找要求,各责任单位要按规定的时间及时交回材料或采取补救的方法。对于补充资料,由干部管理部门进行审核,档案管理部进行归档。
规范整理。按照中组部《关于做好文件改版及干部人事档案有关
工作的通知》(组通字[2012]8)的要求,做好档案规范整理工作,
为下一步建立电子档案做好准备。
(六)总结验收阶段(3月26日至3月3 0日)
认真总结。按照上级组织“把问题搞清楚,把政策定准确,,的要求,深入查找问题、仔细梳理分析、认真研究总结,迎接省委组织部检查。
六、组织领导
学校成立干部人事档案专项清理工作领导小组和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领导和组织专项清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下设审核督导组、业务指导组和若干档案审查小组。审核督导组负责对各档案审查小组的工作进行督导、协调、抽查和考评;业务指导组负责制定相关制度、对相关人员进行培训、业务指导和档案复审;审查小组负责对档案进行审查登记、分类汇总。
领导小组对经汇总后的初步审核意见进行终审,并确定最终认定结果。


二0一三年一月十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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