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长治学院-信息公开平台!
您当前所在的位置: 首 页 > 学院文件 > 党委文件 > 2014年 > 正文
长学党字[2014]28号 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约谈制度
【字体: 】  【编辑日期:2017-08-21 08:10】  【来源:未知 】  【作者:admin】  【点击次数:
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约谈制度
长学党字[2014]28号
各党总支、党支部,附属太行中学党委:
各系、部、处,附属太行中学:
为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更加有效对党员领导干部进行教育、管理和监督,切实履行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坚持“抓早抓小"与严肃查处并重,做到提醒在前,施教于先,最大限度地减少和预防违纪违法现象发生。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一条本制度所称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约谈,是指院党委、纪委
根据了解和掌握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情况,为推动学校部署的重点工作落实,对系处室主要领导进行约谈,以进一步了解情况,指出存在的问题,提出改进要求,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
第二条 约谈工作每年进行一至两次。根据工作需要,也可随时进行。
第三条约谈人由院党委书记、院长、纪委书记主谈。根据工作需
要,其他院领导对所分管工作的系处也要约谈。
第四条约谈工作在院党委、纪委领导下进行,由党委办公室、纪
委办公室具体承办,按照以下程序进行:
(一)确定约谈主题和对象。每年年中或年底由党委、纪委根据工
作需要研究确定。
约谈对象:一是“单位、部门存在问题”的主要负责人和相关责任人;二是“存在个人问题”的处级以上干部。“单位、部门存在的问题,主要包括:对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抓得不力、落实不好,致使本单位、本部门群众反映的问题得不到有效治理,造成不良影响的;年度内被举报的;院党委、纪委认为需要约谈的其它事项等。“个人存在的问题,主要包括:被群众举报的;工作中出现差错的;作风不实被上级点名批评或通报的,以及院党委纪委认为需要约谈的其它事项等。
(二)根据主谈人要求拟定约谈提纲。
(三)通知约谈对象。提前1~2天将约谈的主题、时间、地点等
事项通知约谈对象本人。
(四)实施约谈。约谈时,主谈人应向约谈对象说明约谈主题及原
因,指出约谈对象需要注意的问题,认真听取约谈对象的情况介绍及对有关问题的解释和说明。约谈过程中,要做好约谈记录。
第五条对需要由约谈对象所在单位整改的问题,院党委、纪委办
公室向其发出整改通知书,并要求其在规定之日内,向党委、纪委报送整改工作报告。必要时,约谈领导对整改情况进行回访。对被约谈对象或单位、部门存在问题的整改情况实行整改跟踪,对措施不到位、整改不力的,按照有关规定实行责任追究,直至整改到位
0一四年十月二十八
打印本页】 【关闭
上一篇:长学党字[2014]27号 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纪委监督
下一篇:长学党字[2014]27号 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纪委监督

长治学院-信息公开平台  电话:0355-2178102 网站备案:晋ICP备16006961号-1  
Copyright © 2017 长治学院|校长办公室 版权所有 建议使用1024*768以上分辨率 IE8.0版本浏览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