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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学党字〔2016〕25号 关于转发省纪委、省纪委驻省教育厅纪检组
【字体: 】  【编辑日期:2017-08-21 09:09】  【来源:未知 】  【作者:admin】  【点击次数:
关于转发省纪委、省纪委驻省教育厅纪检组
《关于做好五一端午期间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纠正“四风”相关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长学党字201625号
各党总支、附属太行中学党委,各单位:
为深入贯彻中央纪委、省纪委元旦春节、五一端午、中秋国庆等重要时间节点对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纠正“四风”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常态化的相关要求,现将省纪委、省纪委驻省教育厅纪检组、省高校纪工委《关于做好五一端午期间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纠正“四风”相关工作的通知》的通知(晋纪风〔2016〕224号、晋教纪函〔2016〕7号)转发给你们,要求迅速传达、严格执行,具体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1.五一端午将至,正值我院“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期间、巡视整改关键时期,为营造崇廉尚俭、廉洁过节的良好氛围,结合我院实际,院党委、纪委特别对党员干部提出“十个严禁”要求,内容如下:
(1)严禁公款旅游、利用职权变相旅游或接受管理服务对象安排的旅游;
(2)严禁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他人宴请或者健身、娱乐等活动安排;
(3)严禁以婚丧嫁娶、生日圆锁、乔迁升学等为名违规大操大办、借机敛财;
(4)严禁以节日为由违规发放津补贴或变相发放奖金福利;
(5)严禁巧立名目搞违规公务接待、借机公款吃喝;
(6)严禁违反生活纪律相关规定,搞明显超过正常水平的高档消费、高档娱乐,或出入私人会所、追求低级趣味;
(7)严禁违反规定配备使用公务用车;
(8)严禁违规馈赠收受礼品礼金、贺礼红包;
(9)严禁在干部提拔、交流、调整之时,组织或参与“饯行宴”、“接风宴”等宴请活动,组织人员欢送、迎接等任何形式的迎来送往或庆贺活动,拉“小圈子”,搞利益交换;
(10)严禁违规组织参与自发成立的“老乡会、校友会、战友会”或违规参与各种形式的赌博活动和封建迷信活动。
2.要结合通知要求,对照元旦、春节期间的监督检查情况,寻找差距,补齐短板,按照监督检查内容,对相关工作进行自查,特别是五一端午、中秋国庆等重要时间节点。自查时间:2016年4月30日至5月31日。
3.各党总支、各单位要指定专人,从4月30日起,每周二10:00前上报本单位前一周自查发现的问题线索,并书面报送院纪检监察办公室,即分别于5月3日、10日、17日、24日、31日,向学院纪委报送自查情况,实行零报告制度。
4.学院成立监督检查组,组长由纪委副书记、监察室主任霍笑波担任,成员由纪委委员组成,在节日期间进行明察暗访,重点督导各党总支、各单位五一端午期间在落实主体责任纠正“四风”方面的工作情况;针对发现的出入私人会所,组织隐秘聚会,公款吃喝、旅游,大办婚丧喜庆等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点名道姓曝光。
5.按照省纪委、省纪委驻省教育厅纪检组、省高校纪工委文件精神,各党总支、各单位组织党员、干部、教职员工学习贯彻文件精神,自觉遵守纪律、令行禁止。抓早抓小,防微杜渐,在改作风、纠“四风”、促校风和党风廉政建设上取得新成效。
附:中共山西省纪委驻省教育厅纪检组《关于转发省纪委< 关于做好五一端午期间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纠正“四风”相关工作>的通知》
中共长治学院委员会
2016年4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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