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长治学院-信息公开平台!
您当前所在的位置: 首 页 > 学院文件 > 行政文件 > 2012年文件 > 正文
长治学院人事档案收集归档制度
【字体: 】  【编辑日期:2017-08-20 15:07】  【来源:未知 】  【作者:admin】  【点击次数:
长学院字[2012]18号
长治学院人事档案收集归档制度


根据新修订的《干部人事档案材料收集归档规定》,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 归档原则
人事档案的收集、归档从整体上要坚持“完整、真实、及时、规范”八字原则。
  • 收集归档程序
  1. 对于学校各部门安排的成批量的档案材料由各系、部、处、室的秘书或经办人统一进行初审后交送人事处复审,复审合格后方可归档。
  2. 对于针对某个个人的档案材料由本人填写完毕后直接交送人事处审核归档。
  • 收集归档材料的具体要求
对所收集的材料要严把数量关和质量关,坚持七个是否:
  1. 看材料数量是否齐全;
  2. 看材料本身是否完整,该附佐证的材料是否备齐,如填写了奖励情况或学历学位认定情况要附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3. 看材料是否属于人事档案范畴或是否属于某个人的人事档案,不能“张冠李戴”;
  4. 看材料是否是形成的正式材料;
  5. 看材料手续是否完备,签字、盖章、落款等细节是否完备;
  6. 看材料填写是否规范,是否有涂改、勾划、笔迹不符、错填漏填等现象;
7. 看材料信息是否真实准确。
四、处理办法:
1.对于审核不合格的材料必须退回原单位或个人按要求重新填写、完善,直至合格。
2.对于没有及时送交的部门或个人要进行催要,逾期仍未交回的要对其进行批评,情节严重者给予一定的处分。
五、以上办法至发布之日起执行,请各系、部、处、室及全体教职员工积极配合。

二〇一二年三月二十日
打印本页】 【关闭
上一篇:档案库房管理制度
下一篇:档案库房管理制度

长治学院-信息公开平台  电话:0355-2178102 网站备案:晋ICP备16006961号-1  
Copyright © 2017 长治学院|校长办公室 版权所有 建议使用1024*768以上分辨率 IE8.0版本浏览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