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长治学院-信息公开平台!
您当前所在的位置: 首 页 > 学院文件 > 行政文件 > 2013年文件 > 正文
长治学院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实施办法
【字体: 】  【编辑日期:2017-08-20 15:43】  【来源:未知 】  【作者:admin】  【点击次数:
长学院字[2013]87号
长治学院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实施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切实做好我校治安综合治理工作,保证教学、科研工作的顺利进行,根据中央综治委《关于实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一票否决权制度的规定(试行)》、《山西省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若干规定》以及省教育厅《山西省高等学校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领导责任制实施办法》,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综合治理工作的基本任务在学校党委和行政领导下,各单位、各部门协调一致,齐抓共管,依靠全校师生员工,运用政治、法律、行政、经济、文化、教育等多种手段,综合治理校园治安,打击和预防违法犯罪,维护校园稳定,创造良好的教书育人环境。
第三条 综合治理工作的基本要求:各单位要把综合治理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建立健全组织机构,定期研究和部署工作,把各项措施落实到基层、落实到实处,形成齐抓共管的整体局面。
第四条 综合治理工作的总体目标:校园稳定,杜绝突发性群体事件;校园治安秩序良好,杜绝重特大恶性案件的发生,多发性案件得到有效控制;校园无重大火灾发生;无重大中毒事件发生;无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完善各类事故应急预案;师生员工安全感不断增强。
第五条 综合治理工作的基本方针:贯彻“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坚持“打击和防范并举,治标和治本兼顾,重在治本”的方针,全面推行治安综合治理工作领导责任制。
第六条 综合治理工作的奖惩考核:学校把治安综合治理的责任与单位和个人的政治荣誉、经济利益紧密结合起来,建立奖惩制度,坚决实行一票否决权制。
第二章 组织领导
第七条 学院成立校园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以下简称院综治委)负责全校的治安综合治理工作。院综治委由学校法人担任主任,分管保卫工作的院领导担任副主任。院综治委成员由党委办公室、院长办公室、人事处、党委宣传部、学生处、教务处、财务处、后勤处、保卫处等有关单位的负责人担任。
第八条 院综治委办公室(以下简称综治办)设在保卫处,负责院综治委的日常工作,对全校治安综合治理工作进行监督、检查。
第九条 学校各处级单位和部门要成立治安综合治理工作领导小组,由行政主要负责人任组长,并确定一名领导具体负责本单位、本部门的治安综合治理工作。
第三章 职责划分
第十条 学校党委、行政工作职责:
(一)认真贯彻执行中央和省、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方针、政策。
(二)切实把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纳入党委、行政议事日程,与其它各项工作同计划、同部署、同总结。
(三)经常听取院综治委的工作汇报,批准和执行全校综合治理工作计划和重大措施。
(四)坚持严格的奖惩制度,坚决推行治安综合治理工作领导责任制,实行治安综合治理工作一票否决权制,把该项工作列为各级党组织政绩考核的重要条件之一。
第十一条 院综治委工作职责:
(一)在院党委的领导下负责全校的综合治理工作,宣传、贯彻上级有关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的方针、政策,落实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措施,建立健全责任制。
(二)根据上级和学校党委的工作部署,制定学校治安综合治理工作计划与措施,定期或不定期地召开治安综合治理工作会议,研究、部署、检查工作。
(三)组织有关单位对全校师生员工进行法制教育和防火、防盗、防中毒、防意外事故(简称“四防”)安全教育,增强遵纪守法的自觉性。
(四)组织各单位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做好防范工作,指导和督促各单位对有关人员做好帮教、监管及“法轮功”人员的教育转化工作,做好民事调解工作。
(五)组织开展全校性的严厉打击刑事犯罪分子的斗争。
(六)制定和实施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奖惩措施,组织各单位交流综合治理工作经验。
第十二条 院综治办工作职责:
(一)负责院综治委的日常工作。
(二)搞好调查研究和信息收集工作,掌握全校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情况,负责向院综治委汇报工作,提出建议,充分发挥参谋作用。
(三)负责起草学校治安综合治理工作计划、总结,做好数据统计和报表工作。
(四)指导各单位制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计划,检查治安综合治理工作计划与措施落实情况,提出奖惩建议,并向领导汇报。
(五)适时开展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的检查、验收工作。
(六)积极组织清理整顿校园及周边治安秩序,为学校创造良好的校园周边治安环境。
第十三条 各部门、各单位治安综合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工作职责:
(一)领导本部门、本单位的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把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纳入本单位重要议事日程。
(二)认真贯彻学校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安排,按照与院综治委签订的《安全目标责任书》的要求,搞好本单位的治安综合治理工作。
(三)建立健全各项岗位安全责任制,要把法制教育、治安防范、帮教转化、民事调解等各项工作落实到人。
(四)落实治安防范和防火安全措施,做到专人负责,制度健全,措施得力。
(五)定期对本单位人员进行法制教育和各项规章制度教育,提高遵纪守法自觉性。
(六)对本单位帮教对象及时提出意见,经保卫处同意后,组织基层单位建立帮教小组,做好教育转化工作。
(七)定期总结本单位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的经验教训,不断改进工作。
第四章 工作制度
第十四条 例会制度。院综治委每半年一次例会,研究部署和检查总结全校的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综治办每季度一次例会,遇有特殊情况可随时召开会议。
第十五条 信息反馈制度。各部门、各单位要及时向院综治办反馈有关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的各种信息;遇有国内外重大事件或国家、学校重大改革方案出台时,院综治办要主动收集信息,及时整理上报院领导或反馈到有关部门。
第十六条 监督检查制度。院综治委和各部门、各单位治安综合治理领导小组按照各自职责范围,经常进行督促检查,随时掌握工作情况,确保学校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扎实有效。
第十七条 考核评比制度。院综治委对各部门、各单位的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情况实行半年一次考核、一年一次评比的制度,落实奖惩措施,实行一票否决权。
第五章 工作目标
第十八条 各部门、各单位要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建立健全有关治安综合治理的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全面落实治安综合治理工作责任制。
第十九条 各部门、各单位要及时了解和掌握本部门、本单位师生员工的思想动态,做好“法轮功”人员的思想转化工作,及时、主动地调解涉及本部门、本单位人员的民事纠纷,防止矛盾激化,及时消除各种不安定因素,避免发生集体上访、非法集会、游行及罢工、罢课、罢餐事件,确保学校政治稳定。
第二十条 切实加强对本部门、本单位师生员工及各种外来务工人员的法制安全教育和校规校纪教育,增强法纪观念和安全防范意识,提高自我保护能力,自觉遵守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
第二十一条 举办报告会、体育比赛、各种典礼、文艺演出、展览会、篝火晚会、灯会等各种大型活动,必须履行审批程序,指定专人负责各种大型活动的安全秩序和防火工作,制订安全措施和应急处置预案,确保活动安全。
第二十二条 做好饮食卫生工作。各部门、各单位要教育师生员工及各类外来务工人员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饮食服务中心应有专人负责食堂的食品安全、食品卫生、质量工作,建立严格的食品卫生检测制度和监督检查制度,严格执行国家食品卫生质量标准和操作规程,确保饮食卫生安全,杜绝中毒事件发生。
第二十三条 做好学生公寓、教职工宿舍和临时务工人员宿舍的安全管理工作。各部门、各单位必须以对公共财产和师生员工生命财产安全高度负责的态度,加强对师生员工及各类外来务工人员的“四防”安全教育,使他们能够自觉遵守学校的安全制度。在学生公寓和务工人员宿舍中不允许赌博、酗酒、打架斗殴和进行其他不文明的活动。建立和执行严格的定期检查制度,及时消除各类不安全隐患,杜绝恶性案件和重特大火灾事故发生。
第二十四条 做好暂住人员管理工作。各部门、各单位按照“谁用人,谁负责,谁使用,谁管理”的原则,严格执行《长治学院暂住人口管理办法》,对外来务工的各类人员必须弄清其身份和来历,确定录用后,必须及时安排外来务工人员凭身份证到保卫处办理登记手续。各用工部门和单位必须首先对外来务工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操作规程和法律法规、校规校纪教育,加强对他们的日常管理,保证用工安全。
第二十五条 加强租赁房屋的管理。学校对外、对内租赁房屋必须按照《消防法》的要求,提供符合安全标准和防火安全条件的建筑物。在房屋租赁合同中必须明确甲、乙双方的消防安全责任。
第二十六条 加强安全用电管理。学校内的所有供电线路和临时接线,必须由专业电工进行,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乱拉乱接线路。学校有关部门所聘电工人员,必须持有有效上岗证。加强对电工人员的职业道德教育,严格执行电工人员操作规程。坚决杜绝违章用电。
第二十七条 加强校园秩序管理。加强门卫管理和校园巡逻,最大限度地减少校园内的外来流动人员数量。各种营业网点必须按照学校有关规定完善各种安全设施,经后勤管理处和保卫处批准、验收、登记后在指定地点依法、有序经营。坚决取缔未经批准随意摆放的各种摊点和流动商贩。
第二十八条 加强信息网络安全管理。任何人不得利用计算机网络泄露国家或学校机密,从事危害国家安全、扰乱社会秩序、侮辱诽谤他人的活动,不得查阅、复制和传播各种淫秽、反动信息,不得制作和传播计算机病毒;计算机网络工作人员和一般用户应当积极配合公安机关和学校有关部门依法实施网络的安全监督检查、采取的各种必要措施。校园内互联网上网服务场所,必须经有关部门办理合法手续,完善各种安全设施后,经后勤管理处和保卫处批准、验收,方可依法经营。
二O一年三七月二十三日
打印本页】 【关闭
上一篇:长治学院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实施办法
下一篇:长治学院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实施办法

长治学院-信息公开平台  电话:0355-2178102 网站备案:晋ICP备16006961号-1  
Copyright © 2017 长治学院|校长办公室 版权所有 建议使用1024*768以上分辨率 IE8.0版本浏览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