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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治学院本科教学工作合格评估先进单位、先进个人评选方案
【字体: 】  【编辑日期:2017-08-20 16:16】  【来源:未知 】  【作者:admin】  【点击次数:
长学院字[2014]42号
长治学院本科教学工作合格评估先进单位、先进个人
评 选 方 案
为表彰先进,激励广大教职员工的积极性,营造更加和谐奋进的工作氛围,按照长治学院迎评工作实施方案的要求,学校决定对在本科教学工作合格评估中表现积极、成绩突出的部门和个人进行表彰。先进单位、先进个人评选方案如下:
一、主导思想
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以各部门的目标任务完成情况和执行力情况为依据,结合平时工作表现,实事求是地进行评选,真正把那些本科教学工作合格评估中表现积极、能按时保质保量完成工作任务、成绩突出的先进单位和个人评选出来,以典型带全面,激发全体教职员工更大的工作热情和创新精神,为更好地做好本科教学工作打下良好的基础。
二、评选条件
(一)先进单位
1.认真遵守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严格落实学校关于评估工作的各项决策、决议,认真履行工作职责,按时保质保量完成学校布置的评建工作任务;
2.管理规范,人员团结,迎评工作期间无教学事故等不良事件发生;
3.能顾全大局,听从指挥,在本单位领导的带领下,能紧紧围绕学校和本单位的工作重点,积极主动开展工作,并取得明显成效。
(二)先进个人
1.认真遵守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以校为家,作风正派,能模范地完成学校安排各项评估工作任务,在本部门或学校起到带头作用;
2.爱岗敬业,勤于钻研,业务熟悉,能独立工作,独当一面;
3.思想进步,团结同事,服从分配,听从调遣,工作主动,积极参加学校安排的各项工作;
4.迎评工作期间无教学事故等不良事件发生。
三、评选办法
(一)先进单位
1.单位自荐,填写《长治学院本科教学工作合格评估先进单位自荐表》,并写出本单位评估工作总结;
2.学校组织系处及相关部门负责人会议,由自荐部门陈述本单位评估工作情况;
3.先进单位由各职能处室负责人、系(部)主任、校教学督导委员会及评建办全体成员评议推荐;
4.上报学校领导会议审核。
(二)先进个人
以系总支、机关各支部为单位自行评选、推荐,学校审核。
四、评选要求
1.各部门要高度重视评选工作,认真对待,精心组织,抓好落实;
2.按照方案要求,充分发扬民主,真正把表现突出的评选出来,切实起到激励、促进工作的作用;
3.评选工作坚决要做好“公开、公平、公正”和实事求是;
4.坚决杜绝不良评选行为,如抓阄、轮派、指定等,一经发现,该部门评选作废,对部门负责人给予公开批评,取消参评资格。
五、名额分配
1.先进集体:
教学单位4个,职能部门4个;
2.先进个人:(111人)
系(部)总支:(87人)
中文系 8 法律与经济学系 5
历史文化与旅游管理系 7 外语系 11
思想政治教育研究部 3 数学系 7
电子信息与物理系 8 化学系 4
生物科学与技术系 5 计算机系 8
音乐舞蹈系 8 体育系 6
美术系 7
机关支部:(24人)
党群支部 3 行政支部 8
教务 7 图书馆支部 2
后勤支部 4
六、评选时间安排
1.6月15前,各单位民主评选、推荐先进人员并上报材料;
2.6月12前,自荐单位上报总结材料(总结材料应简明扼要,按照评选条件从评建工作的布置、落实、完成质量、取得的成效以及单位人员的精神面貌等方面撰写,字数不超过3000字)。
附:长治学院本科教学工作合格评估先进单位自荐表(在工作联络群下载)
二○一四年五月三十日

长治学院本科教学工作合格评估先进单位自荐表

单位名称
联系电话
主要工作成绩
自荐意见
年 月 日 (盖章)
学校意见
年 月 日 (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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