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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科研工作和服务地方先进单位表彰的决定
【字体: 】  【编辑日期:2017-08-20 17:21】  【来源:未知 】  【作者:admin】  【点击次数:
长学院字〔2016〕127号
关于对科研工作和服务地方先进单位表彰的决定
各单位:
表彰先进,激发各单位和广大教师从事科学研究的积极性,经本单位申报,科研处审核,专家组评审,院长办公会议研究通过,党委会议研究同意,决定授予中文系、历史文化与旅游管理系、电子信息与物理系、生物科学与技术系、化学系5个单位“科研工作先进单位”称号,授予计算机系 “服务地方先进单位”称号,并给予每个单位2万元的奖励。希望受到表彰的单位在今后的工作中继续开拓创新、锐意进取,再铸辉煌。
长治学院
2016年12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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