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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批准成立“山西省乡村文明建设”院级协同创新中心的通知
【字体: 】  【编辑日期:2017-08-20 17:23】  【来源:未知 】  【作者:admin】  【点击次数:
长学院字〔2016〕129号
关于批准成立“山西省乡村文明建设”院级协同创新中心的通知
各单位:
为聚焦和培养创新人才,提升学院创新能力,推动地方经济建设,经团队申请,科研处审核,专家组评审,院长办公会议研究通过,党委会议研究同意,决定批准成立“山西省乡村文明建设”院级协同创新中心,由张伟兵负责,并每年下拨研究经费5万元,共资助建设4年。
长治学院
2016年12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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