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长治学院-信息公开平台!
您当前所在的位置: 首 页 > 学院文件 > 行政文件 > 2016年文件 > 正文
长学院字〔2016〕98号关于评选2016年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先
【字体: 】  【编辑日期:2017-08-20 17:09】  【来源:未知 】  【作者:admin】  【点击次数:
关于评选2016年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
先进班集体、优秀辅导员的通知

各系(部):
为进一步建立优良校风、学风,激励青年学生不断锐意进取,奋发成才,学校决定继续开展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先进班集体、优秀辅导员的评选活动。现将评优活动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各系(部)要认真对待评选工作, 严格执行《长治学院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评选条例》和《长治学院先进班集体评选条例》,做好宣传发动,将这次评选作为推进素质教育,建立良好校风、学风、教风, 提高办学质量的工作抓实抓好。
二、评选范围:全院正式注册的二、三、四年级学生、班集体及辅导员。
三、评选要求:各系在推荐评选工作中应按照评选条件,严格评选标准,规范评选程序,确保评选出的优秀个人和班级都具有先进性,防止评选工作中的不正之风,将确实具有典型示范性的先进集体和优秀个人评选出来。
四、推荐的先进班集体和优秀辅导员要相对应。优秀辅导员上报材料时一并上报辅导员工作日志。
五、认真填写审批表,另附荣誉证书复印件及一千字左右的事迹材料一份。各系填写意见要全面具体,材料务必于10月28日前上报学生处。
附: 2016年度长治学院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先进班集体、优秀辅导员推荐名额表


长治学院
2016年10月20日


2016年度长治学院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
先进班集体、优秀辅导员推荐名额表


项 目

系 别

三好学生

优秀学生干部

先进班集体

优秀辅导员
中文系 100 18 3 3
法经系 75 14 2 2
历史文化与旅游
管理系
97 18 3 3
思政部 33 6 1 1
体育系 53 12 2 2
美术系 67 16 3 3
外语系 75 19 3 3
数学系 81 17 3 3
物理系 93 18 3 3
计算机系 89 16 3 3
生物系 49 10 2 2
化学系 45 9 2 2
音乐舞蹈系 66 18 3 3
教育系 20 4 1 1
合计 943 195 33 33


打印本页】 【关闭
上一篇:长学院字〔2016〕92号关于调整教学督导委员会成员的通知
下一篇:长学院字〔2016〕92号关于调整教学督导委员会成员的通知

长治学院-信息公开平台  电话:0355-2178102 网站备案:晋ICP备16006961号-1  
Copyright © 2017 长治学院|校长办公室 版权所有 建议使用1024*768以上分辨率 IE8.0版本浏览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