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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学院字〔2016〕19号 长治学院关于开展资产清查工作的通知
【字体: 】  【编辑日期:2017-08-20 16:51】  【来源:未知 】  【作者:admin】  【点击次数:
各单位:
按照省教育厅的统一部署,我院决定从2016年4月至5月开展资产清查工作,为保证资产清查工作的顺利开展,定于2016年4月8日下午3:00在北校区一号楼十楼中会议室召开资产清查工作会议,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会人员
各单位负责人及本单位资产清查工作组成员。
二、 会议内容
资产清查工作要求、实施方案、业务流程和工作安排等。
附件:1、长治学院资产清查实施方案
2、资产清查流程
3、资产盘点表(空白表,资产使用部门据实填制)
长治学院
2016年4月6日

2016年长治学院
资产清查工作实施方案
按照省教育厅的统一部署,我院决定从2016年4月至5月开展资产清查工作。为保证资产清查工作的顺利开展,根据《山西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16年省教育厅及所属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清查和事业单位及所办企业产权登记工作的通知》(晋教财〔2016〕19号)要求,结合我院实际情况,制定本方案。
一、资产清查的目的
(一)全面摸清家底。对学院财务情况以及资产情况等进行全面清理和核查,清理和解决历史遗留问题,为加强学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促进资产管理与预算管理有机结合奠定基础。
(二)完善监管系统。通过资产清查,建立学院资产管理基础数据库,充实学院国有资产管理信息系统,实施动态管理,为加强资产管理和预算管理提供数据支撑。
(三)完善管理制度。根据资产清查发现和暴露的问题,全面总结经验,认真分析原因,研究制定切实可行的措施和办法,建立健全学院国有资产管理制度。
二、资产清查的主要任务及内容
(一)清查基准日和清查范围
清查基准日:2015年12月31日。
清查范围:学院财务账上反映的全部资产和负债。全面清查登记,掌握资产的存量、结构分布、使用状况和固定资产的盘盈、盘亏、毁损、出租、出借、对外投资等情况。
(二)三家归口资产管理部门——教务处、后勤处、图书馆按照和计财处核对后的确定的财务数据组织开展本系统的固定资产账实核对工作,了解、核实资产的盘盈、盘亏、损失等情况。对于前期已经按要求进行过资产清查工作的各系、部、处、室,可以在以前工作的基础上,按照此次资产清查的统一政策和要求,对其资产清查结果进行补充、调整,审核并更新有关数据后,按要求上报归口管理部门。
(三)经过清查核实后的资产,按照学院要求建立健全账卡,完善管理信息,将相关调整信息录入信息系统;同时根据清查后的数据填写资产管理信息系统中的“清查盘点单”、“清查明细表”等相关表格,资产清查数据应与同年度资产报告数据、财务会计决算数据进行核对。
(四)根据清查结果撰写资产清查工作报告,上报数据资料。
(五)各归口资产管理部门应在此次资产清查工作的基础上,建立完整的、系统的国有资产基础数据库,对资产变化情况做到及时更新,按时上报,实现资产的动态管理,并建立和完善规范的资产清查和监督制度,防止“前清后乱”和“清管两层皮”现象。
(六)各系、部、处、室明确本部门资产管理人员,建立资产台账,全院建成数据完整、准确、对应清楚的三级资产(固定资产和低值易耗品,下同)明细账。
三、资产清查的工作要求
(一)学院各系、部、处、室要加强对实物资产清查工作的组织实施,责任到人,认真落实。
(二)实物资产清查工作要逐房间、逐台件进行,做到“以账查物,以物对账,见物就点”,不重不漏、不留死角,“账、物”相符,切实摸清“家底”,保证清查结果真实、可靠。
(三)坚持实事求是,如实暴露问题,不得虚报、隐瞒。
(四)在自查阶段资产清查工作人员要与各部门紧密配合,做好各类资产基本信息、以及不同部门之间、部门内部之间的账务调整工作。
(五)资产清查工作应认真组织,高质量完成。各部门、各部门内部应当分工明确,落实到人,配备强有力的领导班子和工作团队。对工作中出现以下现象,学院将问责处理:
1、未按规定时间完成工作任务;
2、瞒报、漏报固定资产实物;
3、未建立资产管理台账;
4、资产管理无负责人;
5、其他违反本次工作要求的行为。
四、资产清查工作的组织机构
为确保这次资产清查工作的有序开展,学院成立了资产清查工作领导组和资产清查工作清查小组。
(一)资产清查工作领导组:主要负责资产清查工作的领导和资产清查过程中一些重要决策,负责资产清查工作方案的确定,资产清查过程的监督检查,资产清查结果的评估和考核。成员如下:
组 长: 茹文明
副组长:赵水琛 李长江
成 员:各处室、各系部负责人
领导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计财处
办公室主任:王保祥
办公室副主任:姬长荣 王璟琳 王荣林
办公室工作人员:财务处 教务处 后勤处 图书馆相关人员
(二)资产清查工作清查小组:负责本部门清查工作的组织实施,各系、部、处、室均设立资产清查工作小组,各部门负责人是清查工作的第一责任人。
五、资产清查的工作分工
(一)各系、部、处、室:
1、对各自管辖范围内的实物资产进行全面的清理、核对、查实,填制资产盘点表,做好盘点标记,掌握资产的存量、分布和使用状况;将与归口部门提供的资产明细表不相符的资产情况作出记录,盘点人签字并部门盖章后报送归口管理部门。
2、配合归口资产管理部门进行前期的系统数据整理工作和后期的卡片数据信息修改工作。
3、清查工作结束后,根据核实后的资产数据信息建立本部门资产台账。
(二)资产归口管理部门:
1、系统数据整理工作,提供准确的部门数据信息。
2、与财务处核对固定资产明细账,确定本归口部门管理的资产明细。
3、拟定本部门归口管理资产的具体清查方案。
4、对各部门资产自查情况进行核查,指导各部门粘贴条形码。
5、掌握资产的存量、结构分布、使用状况等,将与各部门核实确认后的数据进行汇总。
6、对清查中发现的盘盈、盘亏、报废、毁损、调拔、捐赠等问题,按规定程序进行核实、申报有关部门和领导核批。
7、对清查中发现的与信息系统中数据不符合的有关资产卡片信息在学院资产管理信息系统中进行修改录入。
8、将清查核实后的盘盈、盘亏、报废、毁损、调拔、捐赠等数据信息录入资产管理信息系统中的清查盘点单。
9、撰写本归口部门资产清查工作报告,提交给资产清查领导小组。(三)人事处:
提供学院职工数据信息。
(四)计财处:
1、对学院财务账上的各类资产和负债进行逐笔核实。
2、提供全院固定资产明细数据和各归口部门资产明细,与各归口资产管理部门进行固定资产明细账核对。
3、根据归口部门上报的数据填制资产清查明细表和汇总表。
4、根据归口部门清查工作反映情况撰写学院资产清查工作报告。
5、对清查后批复的资产进行账务处理。
六、资产清查的实施步骤
(一)前期准备(4.1-4.18)
1、制定资产清查工作方案,召开资产清查工作会议,动员部署清
查工作。
2、明确各部门资产清查领导负责人,指定清查人员(资产管理
员)。按规定时间(4月6日前)将名单及联系方式报送清查工作领导组及各责任部门。
资产清查工作安排和工作培训(4月8日)。
全面检查系统不规范数据并进行逐项处理,为资产清查提供准确数据(4.18前结束)。
(二)计财处与归口资产管理部门账账核对(4.5-4.10)
1、对学院财务账上的各类资产和负债进行逐笔核实。
2、提供全院固定资产明细数据和各归口部门资产明细,与各归口资产管理部门进行固定资产明细账核对。
3、经过核对,提供一份明确、清晰的各归口部门分管的资产明细。
4、各部门拷贝并打印本部门各类资产清查盘点表。
(三)部门自查(4.6-4.18)
这项工作和上述第二项对账工作可同时进行。
各部门组织、宣传、安排本部门资产自查工作,个人申报和实地盘点相结合,清查盘点和实物登记相结合。各部门资产管理人员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全部自查登记工作,将实物资产盘点表、资产清查报告(统计说明资产现时状况《如:在用、转出、转入、盘盈、盘亏、报废、毁损、捐赠等》,并对闲置、未使用、不需用的资产提出处置意见并报送资产管理归口部门。
1、对账实相符的要做好明确的登记和标记,了解设备摆放位置,确定资产的使用人、责任人以及其它有关信息。
2、对有账无物的,除做好登记外,要追寻实物去向,做好和其他系、部、处、室及归口管理部门的沟通工作,调查了解是否有部门间调配、借用、登记错误等问题,并做详细的说明和记录,核实情况后和资产清查工作领导组办公室及归口部门沟通后做卡片调整工作。如属其他问题,说明情况,追究相应责任。
3、对有物无账的,除在实物上做好标记外,要查明其来源,同时做好详细登记,填列相应表格,重复上述有关调查、了解、调整工作。
(四)归口资产管理部门核查(4.18-25)
在部门自查的基础上,由归口资产管理部门资产核查人员到各部门现场核查。
1、对账实相符的资产,进一步完善基本登记信息,明确使用人或责任人;指导各部门资产管理员按规定将条形码粘贴到实物上。
2、核查工作人员对账、物不符部分的资产进行清理、核对,按要求登记、调整后重复上一个环节的工作。
3、根据核查后落实的情况,调整资产管理信息系统中的相关数据信息,最终做到和财务处固定资产一级明细账账账相符,和资产使用部门账实相符。
(五)在归口管理部门指导下填写清查盘点单、撰写报告(4.26-5.8)
1、对账、物不符的资产,根据实际情况,提出处理意见及建议,并按清查领导组的处理方案进行上报处理。
2、将清查核实后的盘盈、盘亏、报废、毁损、调拔、捐赠等数据信息录入资产管理信息系统“2016资产清查”中的清查盘点单。
3、撰写本归口部门资产清查工作报告,提交给资产清查领导小组。
(六)计财处整理汇总上报(5.9-5.31)
1、根据归口部门上报和填写的数据填制各类资产清查明细表格。
2、中介机构对清查结果进行审计并出具审计报告;
3、根据归口部门清查工作反映情况撰写学院资产清查工作报告。
4、经清查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后上报教育厅。
(七)后续工作-----规范完善资产管理信息系统数据,建立资产三级管理系统
1、归口资产管理部门根据批复调整资产管理系统相关数据。
2、利用清查工作成果,建立资产使用部门三级资产明细账。
3、对各部门资产管理员进行资产购置申报、验收入库、报废及出租,资产信息添加、修改、删除等操作培训。
七、总结和表彰
通过学院组织的检查验收,核实实物资产数量、分布状态;确定实物资产的保管、维护状况;杜绝实物资产的闲置、浪费现象;找出提高资产利用效率,发挥资产更大效益的管理思路。本次资产清查工作根据自查和检查验收情况,评选出先进部门和先进个人予以表彰,并与年终考核挂钩。

资产清查工作流程
调整卡片数据信息归口部门组织、使用部门配合)
财务处和归口部门) 账账核对 实物盘点资产使用部门
账实核对 资产使用部门同三家归口部门)
根据最终清查结果修改卡片数据信息归口部门组织、使用部门配合)
导出、填制盘点单归口部门组织、使用部门配合)
总结报告、上会、形成决议 归口部门、领导组)
财务处填制清查明细表 (财务处)
清查结果专项审计 (财务处配合社会中介机构)
清查报告 (财务处)
完整资料上报 (财务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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