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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治学院学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学费补偿贷款代偿及学费资助申请审批程序(试行)
【字体: 】  【编辑日期:2020-11-16 11:07】  【来源: 】  【作者:】  【点击次数:

长治学院学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学费补偿贷款

代偿及学费资助申请审批程序(试行)

一、申请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的应(往)届毕业生和在校学生,需登录学信网大学生预征报名系统在线填写《应征入伍服兵役高等学校学生国家教育资助申请表I》(以下简称(《申请表I》)。

二、填表要求:表内项目依次填写,内容真实有效。

三、下载打印:正反打印系统生成的《申请表I》,A4纸规格,一式两份。

四、签字:学生本人在申请人签字栏内签字确认。

五、学费审核:学生到学校计财处审核学费标准及缴纳情况并签字盖章。

六、提交审批表:学生向学生工作部(处)提交《申请表I》(一式两份)。

七、补偿代偿及资助审核:学生工作部(处)对学生提交的申请表逐一进行审核并签字盖章。

八、领取《申请表I》:学校审批后的《申请表I》一份发给学生本人,供学生履行相应审批程序时使用;一份留学生工作部(处)。

九、学生被批准入伍后,由其本人或家长在学生入伍后30个工作日内,将当地武装部征兵办签字盖章后的《申请表I》及入伍通知书复印件提交学生工作部(处),毕业生需提供毕业证复印件、学位证复印件。

十、审核上报:学生工作部(处)汇总、审核材料后上报相关部门。

十一、上级下拨资助专项经费。

十二、学生工作部(处)将受助学生名单及金额报院领导审定。

十三、学生工作部(处)将受助学生名单及银行卡信息报至计财处,由计财处负责发放工作。

十四、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的高校在校学生,退役复学后,可向学校提出学费资助申请。填写并提交《应征入伍服兵役高等学校学生国家教育资助申请表II》、退出现役证书复印件等材料。审批发放程序同补偿学费代偿贷款的申请审批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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