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学院字[2013]91号
长治学院教室文明公约
为确保教学秩序,创造一个良好的学习环境,特制定本公约。教室公约是保证教学的重要条件,每个学生都要自觉遵守,互相监督,保证教育教学任务的完成。
1、按时上课,不迟到、不早退、不旷课,上下课时要起立向教师表示敬意。
2、上课时不随意走动或出进教室,不会客,不使用手机。
3、保持教室内外的安静,不在教室、走廊内喧哗、打闹,不影响教学活动。
4、保持课堂秩序,认真听讲,举手起立回答,不妨碍课堂教学。
5、自习时间保持肃静,不在教室内放收音机,在规定时间以外不开电视机。
6、未经主管部门批准,不私自带人到教室听课。
7、保持服饰整洁,穿着得体,不穿拖鞋、背心、短裤或奇装异服进入教室(实验室)。
8、保持教室的清洁,协助勤工助学的同学打扫卫生。不乱扔果皮、纸屑,不随地吐痰,不吸烟。教室内不停放自行车及其它杂物。
9、爱护教室内的一切设施,不在桌椅、墙上涂写乱画或张贴报纸等。桌椅摆放整齐,墙壁、玻璃保持整洁。
10、不在教室内随意拆、装电器及其它设施。
11、学习园地定期更换,内容贴近大学生生活及形势。
12、节约用电,晚自习后最后离开教室的学生要负责关灯、锁门、闭窗。
二〇一三年七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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