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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治学院文明班级评比条例
【字体: 】  【编辑日期:2017-08-20 16:03】  【来源:未知 】  【作者:admin】  【点击次数:
长学院字[2013]95号
长治学院文明班级评比条例
一、文明班级基本条件:
1、有朝气蓬勃、文明健康的良好班风。
2、有严谨求实、奋发向上的优良学风。
3、纪律严明、出勤率高、无违纪现象。
4、勤于体育锻炼,坚持教师技能训练。
5、有一支政治坚定、团结协作、勇于负责、联系群众的学生干部队伍和一个优秀班主任。
6、有健全的班级管理制度并有健全详实的各种考核资料。
二、文明班级考核标准
考核项目共分十项,每项10分,共计100分。
1、班级精神文明建设工作突出,集体观念强,各项集体活动表现突出,有典型事例。一项不足扣5分。
2、学习风气浓厚,学习成绩班级及格率在95%以上,均分高于专业同年级均分,考试无舞弊现象。每项不足或每降5%扣3分。
3、同学之间团结友爱,遵纪守法,无违法违纪现象发生。注意安全,无重大事故。有一起扣5分。
4、杜绝旷课、迟到、早退现象,课堂、晚自习累计出勤率在96%以上。一项不合格或每降0.5%扣3分。
5、积极组织学生参加课外活动和晨练。学生都能达到《大学生体育合格标准》。一项不合格或每降0.5%扣3分。
6、坚持技能训练,保证时间,保证人数,训练效果明显,考核成绩优良,综合素质明显提高,每个学生都有1——2项专长,一项不足扣2分。
7、积极组织公益劳动,保证出勤率,保证质量,劳动效果好,人人参加社会实践。一项不合格扣2分。
8、教室、宿舍卫生良好,文化建设突出,有特色,注意维护校园整洁。一项不足扣2分。
9、班干部团结协作,素质较好;班主任经常深入实际,班级工作有条不紊。一项不足扣2分。
10、能坚持班会制度,制度健全,有计划、有总结及各种考核资料。一项不足扣2分。
三、评比时间及要求:
1、每学年考评一次,一般在学年的第二学期进行。
2、由各系负责本系的班级评选与推荐,并审定评选资格。
3、凡申报班级都必须由申报资料,事迹材料,并填报申报表。
4、评选一定要严肃认真,宁缺勿滥,严禁弄虚作假。
四、奖励办法
被评为文明班级集体的班级,学校予以颁发证书或挂牌奖励。
二〇一三年七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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