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清理办公用房的自查自纠报告
长学党字[2013]38号
省高校纪工委:
9月16日上午省高校纪工委全省高校清退办公用房工作会议之后,下午从太原返回立即召开了院党政联席会,赵水琛书记传达了会议精神,与会同志一致表示坚决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四个实施办法,不以任何形式和理由新建楼堂馆所,所属人员办公用房一律按照中央有关规定严格执行。同时作出两项具体规定:一是厅级领导不论正厅副厅都统一执行18平米的办公用房标准,二是处级干部办公用房超标的实行合署办公。17日又专门召开了全院中层干部大会,专门进行了部署,对照文件要求认真进行自查自纠,做到即说即改。现将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我校办公用房使用面积共8339平米,其中办公室用房5013.2平米,公共服务用房3325.8平米。办公室用房中领导干部用房1539.5平米,一般工作人员用房3473.7平米。我校无出租、出借等改变办公用房使用功能的情况、在外租用办公用房的情况、企事业单位占用行政机关公用房情况。
我们严格按照办公用房规定,厅级不超18平米,处级不超12平米的标准进行自查(科级干部无单独办公室)。经自查我校共有超过规定标准面积的51间,共471.6平米。目前,我校厅级干部已全部腾退原超标办公室,超标准的处级干部办公室也正在清退之中。
二〇一三年九月二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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