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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学党字〔2016〕17号 长治学院二级党组织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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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 治 学 院
二级党组织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的实施意见(试行)
长学党字〔2016〕17号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历次全会精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中纪委十八届六次全会和省纪委十届六次全会精神,坚持全面从严治党、依规治党,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根据学院《关于修订印发〈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的实施意见〉和〈落实党风政建设纪委监督责任的实施意见〉的通知》(长学党字〔2016〕16号)文件精神,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增强领导党风廉政建设的责任意识
全院各二级党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必须增强“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永远在路上”和“不管党治党就是严重失职、管党治党不力就是渎职”的意识,把落实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作为最大政治任务,把抓党建工作和党风廉政建设作为最大政绩,既要对党风廉政建设负主体责任又要负监督责任,牢固树立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把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落到实处。
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的内容
(一)领导班子的集体责任
1.学习教育法规责任。加强党内政策法规、条例等规定和国家法律法规、涉及党务、业务管理工作各方面规章制度的学习,做到真学真懂真用,依规依纪办事。
2.加强组织领导责任。坚决贯彻落实院党委部署要求,研究制定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计划、目标要求和具体措施;研究分析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加强领导,支持纪检委员的监督执纪工作;明确领导班子及班子成员在党风廉政建设中的职责和任务分工,并按照计划推动落实。
3.强化教育监管责任。结合“三严三实”专题教育、“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充分利用“一课三会”中心组学习,民主生活会等形式,常态化开展对党员干部教职员工党性党风党纪,党章、准则、条例,工作纪律、职业道德、思想政治教育,把纪律立起来、严起来、挺在前面,管住思想总开关。
4.抓好纪律和作风建设责任。严格执行党的各项纪律,强化执纪监督。抓好“八项规定”“六大纪律”“七条红线”的贯彻执行和监督检查。以问题为导向,加强对党员干部教职员工教育管理,切实解决师德师风、教风学风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及时发现和纠正损害师生利益的行为,切实改进作风,规范行为,严实做事,在服务师生、服务教学、立德树人和各项工作中起到带头作用。
5.报告工作责任。每学期向院党委、纪委报告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和“一岗双责”情况,就重要问题及时请示、汇报。
6.日常监督责任。加强对班子成员、党员干部和教职员工的日常管理和监督,经常沟通谈心,发现问题及时谈话提醒、警示诫勉,在组织生活会和民主生活会上作批评与自我批评,敲响警钟,抓早抓小,防微杜渐。
7.强化权力制约和监督责任。落实“六权治本”,按照权力清单、职责清单、责任清单,层层落实到人、监督到位,增强党内监督、自我监督意识,提高自我约束能力。扎实做好党务、系务公开,自觉接受师生监督,从源头上预防治违规违纪行为的发生,维护广大师生利益。发挥纪检委员和群众监督作用,强化对教职员工政治纪律、工作纪律、课堂纪律、廉洁纪律和师德师风等方面的监督检查,规范言行,立德树人。
8.党务系务公开责任。在党员发展、奖助学金评定、评优选模等方面要创新方式,公开到位,接受师生监督。
9.专项巡视整改责任。认真学习贯彻省委巡视办、巡视组领导讲话精神和分管省领导、厅领导重要批示,按照学院整改方案、要求、时限,积极协调配合、不折不扣完成整改任务。
(二)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的责任
1.组织落实。主持召开党总支、党支部委员会议,经常分析研究部署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做到有部署、有检查、督促工作落实。
2.管好班子。抓党建、促管理,坚决克服组织涣散、纪律松弛现象;管人、管事、管思想、管作风、管纪律,对班子成员严格要求、严格管理、严格监督,督促班子成员落实“一岗双责”责任;对有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的班子成员及时进行提醒谈话并督促整改,发现严重问题,及时向院党委、纪委报告。
3.带好队伍。以上率下,以抓好班子自身建设带动干部队伍建设;强化制度约束和制度执行力,坚持原则、敢抓敢管,督促领导班子成员和党员干部教职员工廉洁从教;不定期与班子成员、干部、教师交心,提醒,把批评教育做在平时,体现关爱。
4.当好廉政表率。带头遵守党纪国法和廉洁从政各项规定,政治上讲忠诚、组织上讲服从、行动上讲纪律;以身作则、管好自己,依规依法办事,不搞特殊化,自觉接受组织和群众监督,教育管理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树立清正廉洁的良好形象。
5.专项巡视整改。认真组织学习巡视整改意见和相关专题学习教育,开展廉政约谈等工作。
(三)领导班子其他成员的责任
1.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一岗双责”,就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建言献策,发表负责任的意见,敢于担当,知责尽责。
2.对分管工作紧盯党风廉政建设执行情况,与教师职工谈心谈话,及时提醒,予以纠正。
3.严格执行廉洁自律各项规定,管好自己,管好身边工作人员,做廉洁自律表率。
三、落实“两个责任”的要求
深刻认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形势的严峻性、复杂性,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和省委的决策部署上来,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从严治党八项要求,全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
(一)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和“一岗双责”,做到领导班子认真负责、主要负责人自觉尽责、班子成员主动担责,形成齐抓共管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格局。层层签订责任书,分解任务、压实责任、加强检查、落到实处。
(二)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对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要主动思考、主动研究、主动作为,层层传导压力,确保责任落实。
(三)加强对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落实情况的自我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及时解决,督促整改。
(四)领导班子要将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情况,作为向同级支部委员会报告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领导班子成员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情况,要列为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的重要内容;领导班子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情况,每学期专题报告学院党委、纪委。
(五)述职述廉和民主评议制度。严格按照述职述廉规定要求开展年度考核与述职述廉工作,领导班子述职述廉要集中报告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情况,领导班子成员要报告个人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情况和个人廉洁自律等情况,接受党员干部和教职员工的民主评议。
(六)依靠群众积极支持和参与,进一步深化党务系务公开,自觉接受师生监督;领导干部要自觉报告个人有关事项,接受党组织的监督。
(七)支持纪检委员工作,发挥监督执纪作用,做好预防为主,治病救人,严管厚爱工作。
四、强化责任追究
领导班子、领导干部不能正确履行或在党风廉政建设中不作为、不尽责,有《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规定》第十九条规定的七种情形之一的予以责任追究。
对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顶风违规违纪行为,对党风廉政建设不力,发生问题不报告的,都要同时追究当事人及部门负责人和单位领导的责任。
领导班子、领导干部对职责范围内发生的党风廉政建设问题应该发现而没有发现的,要追究其失职责任。发现问题不报告的,按渎职追究责任。
附件:二级党组织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清单
中共长治学院委员会
2016年4月22日

附件
二级党组织落实党风廉政建设
“两个责任”清单
一、党总支、支部班子的主体责任
(一)学习教育责任
加强党内政策法规、条例、规定和国家法律法规、涉及高校和学院管理工作方面规章制度的组织学习。
(二)加强组织领导责任
1.贯彻落实院党委关于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部署要求,研究制定本单位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计划;定期召开学院党风廉政建设专题会议,部署工作任务并组织实施。
2.对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进行责任分解,推动工作任务落实。
3.督促检查本单位履行“两个责任”和“一岗双责”落实情况。
4.及时协调和解决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中的问题。
5.及时向院党委和纪委报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推进情况。严格执行请示报告制度,在涉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重大问题、重要事项时必须按规定向院党委和纪委请示。
6.加强对党员干部教职员工的日常教育管理和监督,落实领导干部廉政谈话、提醒谈话、诫勉谈话制度,抓早抓小,防微杜渐。
(三)抓好纪律作风建设责任
1.持之以恒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抓好干部作风建设。
2.认真贯彻落实领导干部廉洁自律规定,加强领导干部因公因私出国(境)、办公用房、执行“六大纪律”等监督管理。
3.加强对本单位乱收费、“小金库”等自查自纠工作。
4.重视解决师生反映的强烈问题,坚决防止和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行为。
5.加强师德师风建设。
6.强化教育管理。充分利用中心组学习、民主生活会等形式对党员干部教职员工进行党性党风党纪、党章、准则、条例,教师法等教育,挺纪在前,执行到位。
(四)领导和支持纪检监察工作责任
支持纪委(监察室)依纪依法履行职责,查办案件。
(五)从源头上防治腐败责任
1.加强党风廉政建设与教学业务工作相结合,各项举措要体现惩治和预防腐败要求,与防范腐败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
2.强化权力制约,建立权力清单和问题清单制度。
3.坚持“六权治本”,列出权力清单、责任清单和公开事项清单,公开本单位相关信息,接受师生监督。
4.强化权力监督,落实集体领导和分工负责、重要情况通报和报告、述职述廉、民主生活会、信访处理、谈话和诫勉、询问和质询、特定问题调查等监督制度,加强和改进对主要领导干部行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
(六)当好廉洁从教表率责任
1.认真执行民主集中制,严格执行党政联席会议、严肃党内生活、民主评议党员等制度,切实提高党内生活质量,管好班子。
2.加强对干部严格要求、严格教育、严格管理、严格监督。
3.班子成员要带头践行“三严三实”,率先垂范,以上带下。
4.严格执行个人事项报告和请示制度。
(七)专项巡视整改责任
认真学习贯彻省委巡视办、巡视组领导讲话精神和分管省领导、厅领导重要批示,按照学院整改方案、要求、时限,积极协调配合、不折不扣完成整改任务。
二、党总支、支部书记第一责任人的责任
(一)履行领导责任责任
1.书记是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认真落实主体责任,做到工作亲自部署、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
2.管好班子,带好队伍。
3.主动接受院党委对本人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的检查考核。
(二)强化组织推动责任
1.及时传达中央、省委、高校工委和院党委关于党风廉政建设的部署和要求,领导组织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
2.主持召开党风廉政建设专题会议,研究解决问题,推动任务落实。
(三)支持纪委工作责任
1.协调配合,支持案件查办工作。
2.领导和支持本单位纪检委员工作。
(四)加强教育监管责任
1.监督领导班子成员履行主体责任和“一岗双责”,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落实党内监督各项制度,发现问题,及时提醒纠正。
2.贯彻民主集中制原则,管人、管事、管思想、管作风、管纪律,对领导班子成员严格要求、严格管理。
3.不定期进行廉政约谈。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进行提醒谈话并督促纠正,发现有严重违纪违法问题的,及时向院党委、纪委报告。
(五)带头廉洁自律责任
1.带头遵守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有关规定,管好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
2. 当好廉洁从政从教表率,依纪依规办事,自觉接受党组织和群众监督。
3.每年按要求述职述廉,报告个人有关事项。
(六)履行专项巡视整改责任
认真组织学习巡视整改意见和相关专题学习教育,开展廉政约谈等工作。
三、党总支、支部班子成员的责任
(一)主动研究部署责任
1.协助本单位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分析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现状,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计划和推进措施。
2.认真履行“一岗双责”,坚持业务工作与党风廉政建设同部署、同落实。
(二)加强督促指导责任
对分管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开展经常性的督促指导,对存在的突出问题督促整改。抓早抓小,严管厚爱。
(三)严格廉洁自律责任
1.认真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有关规定。
2.严格按制度、规定办事,自觉接受监督,促进权力规范运行。
3.教育管理好亲属、身边人员,对存在的问题及时提醒,并督促整改。
(四)履行好巡视整改工作责任
按照巡视整改问题、任务和责任清单,逐项逐条不折不扣按时完成整改任务。
四、纪检委员责任
(一)组织协调责任
1.协助系(处)班子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结合本单位实际,提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意见、建议。
2.及时贯彻院党委、纪委的工作部署,并积极落实。
3.维护党的纪律。坚决维护党章和其它党内法规,加强对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决议决定执行情况和学院党委重要决策部署贯彻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确保政令畅通。
(二)强化纪律监督检查责任
1.善于发现问题,了解党员干部教职员工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纠正“四风”和廉洁自律等情况,对发现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提醒并报告主要领导。
2.履行纪检委员自身的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对本单位落实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和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一岗双责”情况的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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