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学习贯彻“晋办发〔2015〕47号”
文件精神的通知
长学党字〔2016〕2号
各党总支、党支部,附属太行中学党委:
《中共山西省委办公厅关于印发< 山西省发展党员工作责任追究办法(试行)>的通知》(晋办发〔2015〕47号)于2015年12月2日印发,为切实学习贯彻好文件精神,规范扎实地做好发展党员工作,特提出如下要求:
一、认真组织学习,明确工作纪律。各级党组织要认真学习领会文件精神,把实行发展党员工作责任追究提高到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战略高度,抓好贯彻落实,进一步明确责任追究的原则、对象、范围、情形,明确各级党组织、有关责任人承担的具体责任,确保发展党员工作的每个环节、每道程序规范严谨,确保每个党组织、每个责任人都能够懂规矩、守红线、知敬畏,严肃发展党员工作纪律,增强履行发展党员工作责任的使命感和自觉性。
二、加强组织领导,增强责任意识。各级党组织要把发展党员工作责任追究纳入党建工作责任制,作为党建工作述职、评议、考核和党务公开的重要内容。各级党组织每年应当向学院党委报告对违反规定发展党员的查处情况。学院党委每半年对发展党员工作进行一次检查,加强督促指导。
三、强化舆论宣传,营造良好氛围。充分发挥院报、广播、校园网、宣传栏、公示栏等平台的作用,通过专题学习、辅导讲座、开办专栏、问卷调查等形式,解读发展党员工作责任追究办法,保证广大党员的知情权、监督权,促进发展党员工作规范化、程序化、公开化,为贯彻落实发展党员工作责任追究办法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学习贯彻《发展党员工作责任追究办法(试行)》要与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和《长治学院发展学生党员工作实施办法》结合起来,注意发现新情况、研究新问题、总结新经验、推出新举措,以严肃的工作纪律,保证发展党员质量的不断提高。
特此通知
中共长治学院委员会
2016年1月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