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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调整学院党政领导分管工作安排的通知
【字体: 】  【编辑日期:2018-01-04 15:10】  【来源:未知 】  【作者:长治学院党办】  【点击次数:

长学党字〔2017〕49号
关于调整学院党政领导分管工作安排的
通 知
各党总支(分党委),各单位:
根据“晋教人〔2010〕111号”、“晋教人函〔2017〕13号”等文件和有关规定,结合学院工作实际,经2017年9月29日学院党委扩大会议研究,决定调整学院党政领导分工安排。调整后的学院党政领导分工安排如下:
韩泽春:党委书记。主持学院党委全面工作。
茹文明:党委副书记、院长。学院法人代表。主持学院行政全面工作。主管审计工作。
赵水琛:党委副书记。协助党委书记分管日常党务管理工作、稳定工作、保密工作、信访工作、党建工作、干部工作、工会工作、离退休人员工作、扶贫工作、附中工作。具体分管党委办公室、机关党委、组织部、工会、离退休人员管理处、中共长治学院委员会党校、扶贫工作队、附属太行中学工作。
马健宏:党委副书记。协助党委书记分管意识形态工作、师生思想政治工作、思想政治理论课工作、精神文明建设工作、校园文化建设工作、共青团工作、武装政保工作、学生会工作、关工委工作。具体分管宣传部、统战部、学生工作部、团委、思想政治教学研究部、武装部、院报编辑部、院学生会、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工作。
成广海:党委委员、纪委书记。主持学院纪委工作,分管纪检、监察工作。具体分管纪检监察办公室工作。
李长江:副院长。协助院长分管财务工作、学生管理工作、图书管理工作。具体分管计财处、学生处、就业创业指导处、图书馆工作。
赵巨涛:党委委员、副院长。协助院长分管教学工作、科研工作、信息网络工作。具体分管教务处、科研处、成人教学部、网络信息中心、公共外语教研部、公共社科教研部、教学评估与督导中心、现代教育技术中心、学报编辑部、各研究所(中心)工作。
史晓东:党委委员、副院长。协助院长分管人事工作、后勤工作、基建工作。具体分管人事处、后勤处、基建处工作。
李 强:党委委员、副院长。协助院长分管日常行政管理工作、外事工作、资产管理工作、安全保卫工作、审计工作。具体分管院长办公室、外事处、资产管理处、保卫处、军事教研室、审计处工作。
特此通知
中共长治学院委员会 长治学院
2017年9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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