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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治学院关于贯彻落实师德师风建设长效机制自查工作的通知
【字体: 】  【编辑日期:2018-10-06 04:02】  【来源:未知 】  【作者:长治学院党办】  【点击次数:

长学党字〔2018〕45号
长治学院关于贯彻落实师德师风建设
长效机制自查工作的通知
各党总支(分党委)、各单位: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意见》、《山西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师德师风建设工作的通知》和《山西省教育厅关于开展师德建设长效机制贯彻落实情况自查工作的通知》,坚持问题导向和目标导向,坚持自查与整改同步,通过自查,发现和解决一批师德师风建设工作中的突出问题,发现和选树一批师德先进典型,按照上级文件精神,我校将实施师德师风专项自查工作和师德师风先进个人推选工作。
一、 师德师风专项自查工作
1.个人自查
全校范围内开展师德师风专项自查,所有教工对照高校教师“红七条”和“高校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填写《长治学院师德师风个人事项报告》(见附件1),个人事项报告要求实事求是,如实填写,不得瞒报、谎报、漏报。凡拒绝报告或未如实报告相关事项的教师,一经查实,记入教师负面记录清单。
请教职工本人于2018年5月23日前将《长治学院师德师风个人事项报告》提交至人事处顼迎芳老师处(专人负责),若需要转交代交,请密封后提交,因个人原因造成信息泄露,后果自负。
2.单位自查
在师德师风个人事项报告工作基础上,由人事处牵头,会同组织部、纪检监察办公室、教务处、科研处等部门,对全校师德师风整体情况进行自查和督查,根据我校《关于开展作风建设年活动的通知》以及《加强教职工师德师风建设实施方案》的具体要求,加强组织领导、查摆问题清单、逐一研究整改。
通过个人自查和单位自查,形成自查报告和整改方案,根据《山西省教育厅关于开展师德建设长效机制贯彻落实情况自查工作的通知》要求,于2018年5月31日前上报省厅。
二、 师德标兵和先进个人推选工作
1.推选校级师德先进个人
为弘扬高尚师德,选树师德师风典型,健全师德建设长效机制,坚持教书与育人相统一、言传与身教相统一、潜心问道与关注社会相统一、学术自由与学术规范相统一,争做“四有”好教师,我校将以党总支(分党委)为单位,在全校范围内推选30名师德先进个人,具体评选方案及名额分配情况见附件2。
请各党总支(分党委)于2018年5月23日前将师德先进个人人选名单及先进个人典型事迹材料提交人事处。人选名单须加盖党总支和单位公章。
2.遴选省级师德标兵推荐人选
根据《教育部关于开展师德建设长效机制贯彻落实专项督查的通知》,加强引领,注重感召,弘扬楷模,形成强大正能量。在我校推选的校级师德师风先进个人中遴选2名师德标兵,亮出师德建设好声音,引导广大教师以德立身、以德立学、以德施教、以德育德。
通过发掘师德典型,树立榜样,影响和培育广大教师做学生敬仰爱戴的品行之师、学问之师,做社会主义道德的示范者、诚信风尚的引领者、公平正义的维护者。师德标兵人选于2018年5月31日前上报省厅。
三、 工作要求
1.各单位党政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部署、组织开展自查,全面深入检查师德建设工作情况。
2.各单位要认真查找存在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研究提出切实可行、管用长效的整改措施,并立行立改。
3.各单位要注重引领,总结宣传师德先进典型,营造风清气正的教育生态。
4.请各单位根据通知安排,把握时间节点,及时提交材料,确保此项工作稳步推进。
特此通知
中共长治学院委员会 长治学院
2018年5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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