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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成立基础工作评估领导组及责任分工的通知
【字体: 】  【编辑日期:2018-10-06 03:04】  【来源:未知 】  【作者:长治学院党办】  【点击次数:

长学党字〔2018〕34号
关于成立基础工作评估领导组及责任分工的
各党总支(分党委)、各单位:
根据《山西省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全省党政群机关事业单位基础工作评估的通知》(晋编办字〔2018〕61号)要求,为做好我校迎评自查,加强基础工作和“三基建设”推进,现就相关工作安排如下。
一、评估工作组成员及职责
成立评估工作领导组:
组 长:韩泽春 茹文明
常务副组长:赵水琛 史晓东
副组长:马健宏 成广海 李长江 赵巨涛 李 强
宋志燕 李书文 秦晋荣
成 员:各单位党政负责人
主要职责:负责基础工作评估工作的总体规划和部署。
评估工作领导组办公室设在党委办公室,下设两个工作组。
(一)材料组
组 长:宋志燕 霍笑波 贾晓红 张桂萍
成 员:各单位指定一名处级或副处级干部(4月26日报党委办公室)
主要职责:评估指标体系的任务分解;材料的收集、整理、汇总;撰写学校自评总结;编制一目录一流程三手册;工作协调沟通。
(二)督导组
组 长:李书文 秦晋荣 杨 巧
副组长:杨力军 武江红 赵晋耀
主要职责:对评估工作进行指导和督查,督促工作落实;材料验收和检查;评估前的自评工作和评估报告的撰写;领导组交办的其它工作。
二、评估工作任务分解
基础工作评估任务分解项目严格按照《山西省党政群机关事业单位基础达标的指导意见》(晋编办字〔2017〕213号)《山西省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全省党政群机关事业单位基础工作评估的通知》(晋编办字〔2018〕61号)和《山西省教育厅关于印发< 山西省教育系统2018年“三基建设”重点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晋教办〔2018〕7号)文件制定。评估指标体系涉及12个项目,涵盖12个一级指标、25个二级指标、48个三级指标,需要各单位形成自评总结和评估报告。重点在于完善各类工作制度,提供各类指标相关支撑材料。具体任务分解情况见附表。
三、工作要求
1.提高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
各党总支(分党委)、各单位提高站位,充分认识基础工作评估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健全工作机制,强化责任落实,明确评估举措,与“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相结合,防止形式主义、走过场。
2.紧密结合工作,建立长效机制
各党总支(分党委)、各单位要总结评估经验,定期动态更新,提升工作标准,建立基础工作评估长效机制,推进本部门基础工作标准化、科学化、制度化、信息化建设。
3. 把握时间节点,保质保量完成
各党总支(分党委)、各单位要根据任务分解安排,积极准备、认真落实,保质保量完成工作任务,确保我校基础工作评估顺利推进。
各党总支(分党委)、各单位于2018年5月10前将评估报告(模板随后下发)、自评总结及指标体系中涉及的材料交党委办公室,2018年5月15日督导组对各单位进行材料验收和预评估。
4.落实工作责任,顺利迎接评估
各党总支(分党委)、各单位要明确责任分工,确保工作落实。督导组加强日常监督,对慢作为、不作为的单位要追究相关人员责任,对评估不合格的单位限期整改,所涉处级干部2018年度考核不得评为优秀。
中共长治学院委员会
2018年4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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