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长治学院-信息公开平台!
您当前所在的位置: 首 页 > 学院文件 > 行政文件 > 2011年文件 > 正文
学术行为规范
【字体: 】  【编辑日期:2017-08-20 11:10】  【来源:未知 】  【作者:admin】  【点击次数:
长学院字[2011]116号

学术 行 为 规 范

一、总则
第一条 高等学校是人才培养和学术创新的重要基地,规范我校教学、科研工作人员的学术行为,加强学风建设和提高职业道德修养,保障学术自由,促进学术交流、学术积累与学术创新,在长治学院倡导并形成保护知识产权、依法治校的良好氛围,具有重要意义。
第二条 本规范旨在倡导实事求是、坚持真理、学风严谨的优良风气,发扬学术民主,鼓励学术创新;引导教师正确对待学术研究中的名和利;反对在科学研究中沽名钓誉、弄虚作假。
第三条 长治学院所有从事教学、科研和其他有关工作的人员应共同遵守本规范。
二、基本学术规范
第四条 应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社会公德和学术规范:
(一) 在学术活动中,应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软件保护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教育部《高等学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学术规范(试行)》。
(二) 学术研究要尊重他人的知识产权,遵循学术界关于引证的公认的准则。在作品中引用他人的成果,必须注明出处;所引用的部分不能构成引用人作品的主要部分或者实质部分;从他人作品转引第三人成果,应注明转引出处。
(三) 合作作品应按照当事人对科学研究成果所作贡献大小并根据本人自愿原则依次顺序署名,或遵从学科署名惯例或作者共同的约定。任何合作作品在发表前要经过所有署名人审阅,所有署名人均应对作品承担相应责任,作品主持人应对作品负主要责任。
(四) 在对自己或他人的作品进行介绍、评价时,应遵循客观、公正、准确的原则。
(五) 认真维护学术评价的客观公正。正确行使学术评价权力,公正发表评审意见是评审专家的职责。在参与各种推荐、评审、论证、鉴定、答辩和评奖等活动中,要坚持客观公正的评价标准,坚持按章办事,不徇私情,自觉抵制不良社会风气的影响和干扰。
(六) 对于应该经过学术界严谨论证和鉴定的重大科研成果,须在论证完成后并经项目主管部门批准,方可向新闻媒体公布。
(七) 在教学、科研及相关活动中,应严格遵守和维护国家安全、信息安全、生态安全、健康安全等方面的规定。
第五条 不得有下列违反学术规范的行为:
(一) 剽窃:将他人的学术观点、思想和成果冒充为自己所创;擅自使用在同行评议或其它评审中获得的学术信息。
(二) 抄袭:将他人已发表或未发表的作品,不注明出处,而作为自己的研究成果使用
(三) 严重抄袭:在自己的论文、著作或其他成果中抄袭部分占20%以上(含20%)。
(四) 篡改实验数据:故意选择性地忽略实验结果,甚至伪造数据资料,但不包括诚实性错误,或者在解释或判断数据时的诚实性差异。
(五) 伪造:在提交有关个人学术情况报告时,不如实报告学术经历、学术成果,伪造专家鉴定、证书及其他学术能力证明材料。
(六) 私自署名:未参加实际研究或者论著写作,未经原作者同意或违背原作者意愿,而在别人发表的作品中署名,或未经本人同意盗用他人署名。
(七) 泄密:违反国家有关保密的法律、法规或学校有关保密的规定,将应保密学术事项对外泄露。
(八) 其他违背学术界公认的学术规范的行为:包括在报刊上一稿数投、不正当地获取学术荣誉、诬陷他人、故意歪曲他人学术观点、在申报科研项目或申请职称晋升时谎报成果、包庇(包括但不限于明知学生在学位论文或公开发表的论文中有抄袭行为而不指出)等。
三、学校职责
第六条 学校在维护良好的学术规范方面履行下列职责,行使相应权力:
(一) 制定学校学术规范和相关政策并在校内作广泛宣传。
(二) 在教师聘用、职务晋升、项目审批和考核评估之前,认真调查,了解候选人遵守学术规范的情况。
(三) 成立学术规范委员会,作为校学术委员会下属的专门委员会,受理学术规范问题,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和既定程序进行调查,提供明确的调查结论和处理建议。
(四) 向校内有关人员通报对违反学术规范行为处理的情况。
(五) 学校管理部门对于不得泄露的讨论、评审内容应予以保密。
四、附则
第七条 学术规范是一项长期的制度建设。本规范将根据学校教学和科研发展的需要修订、完善。
第八条 本规范的解释权属于长治学院校长办公会议。



二O一一年十二月二十二日


打印本页】 【关闭
上一篇:学术权力运行及监督管理制度
下一篇:学术权力运行及监督管理制度

长治学院-信息公开平台  电话:0355-2178102 网站备案:晋ICP备16006961号-1  
Copyright © 2017 长治学院|校长办公室 版权所有 建议使用1024*768以上分辨率 IE8.0版本浏览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