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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系级部门经费管理的暂行办法
【字体: 】  【编辑日期:2017-08-20 15:22】  【来源:未知 】  【作者:admin】  【点击次数:
长学院字[2012]97号

关于系级部门经费管理的暂行办法

  • 为规范财务行为,加强财务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根据《高等学校财务制度》和国家有关法规,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 系级部门经费指各系/部门取得考研奖励、函授生学费比例分成、横向科研经费、接受捐赠等其它款项。
  • 计财处负责此经费的管理,将其纳入学院财务统一核算,收支按有关规定执行。
  • 系级部门总经费的40%用于各系/部门的事业建设与发展,60%由各系/部门自行支配。
  • 使用此经费形成的固定资产归学院所有,按学院有关规定管理。
  •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 本办法由计财处负责解释。

二0一二年十一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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