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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治学院双师型教师培养实施办法
【字体: 】  【编辑日期:2017-08-20 16:06】  【来源:未知 】  【作者:admin】  【点击次数:
长学院字[2013]123号
长治学院双师型教师培养实施办法
为加强教师专业(行业)职业资格和任职经历培养,提高教师专业(行业)应用能力,适应我校应用型人才培养要求,特制定本办法。
一、具备专业(行业)职业资格和任职经历的教师条件
凡在我校从事教学工作(含指导实验、实训、实习等实践教学)的专业课教师,具有中级以上教师专业技术职务,同时又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
1、具有本专业实际工作的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含行业特许的资格证书及其有专业资格或专业技能考评员资格者);
2、近五年中有两年以上(可累计计算)在企业第一线从事本专业实际工作经历,或参加教育部组织的教师专业技能培训且获得合格证书,能全面指导学生专业实践实训活动;
3、近五年主持(或主要参与)两项应用技术研究,成果已被企业(学校)使用,且效益良好(应提交法人单位开具的证明文件以及表明本人所完成工作的技能证件);
4、近五年主持(或参与)两项院内实践教学设施建设或提升技术水平的设计安装工作,使用效果好,在省内同类院校中居先进水平。
二、具备专业(行业)职业资格和任职经历的教师培养措施
1、鼓励教师参加国家和社会组织的各类职业资格和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培训考试并取得相应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或参加教育部组织的教师专业技能培训且获得合格证书。
2、加强与相关企业、行业、岗位群等组织的联系与合作,利用寒暑假和闲暇时间逐批选派专业教师到对口单位顶岗培训和工作,提高教师专业(行业)一线实际工作能力和水平。
3、采取经费配套等措施,鼓励教学系部组织研发团队,进行校内外项目研发,在研发中解决院内外具体建设项目和技术难题,培养教师专业应用能力。
4、积极引进相关企业(行业)、事业单位中有丰富实践经验和具备一定教学能力的管理人员、技术人员来院做兼职教师或专业技术指导教师,通过对教师的传、帮、带,培养教师的专业(行业)应用能力。
5、教师外出参加各类专业(行业)职业资格培训和定岗工作期间,产生的学费、差旅费等全额报销,享受公差待遇。培训或定岗工作结束并取得国家认可的相关资格证书或合格证书,学校同时发给“具备专业(行业)职业资格和任职经历的教师资格证书”,按完成教学工作量对待,成绩优秀者将给予一定奖励。
6、教师专业(行业)职业资格和任职经历纳入教师考核工作和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工作之中。同等条件下具备专业(行业)从业资格和任职经历的教师给予优先评定。
三、教师专业(行业)职业资格和任职经历培养工作的组织实施
1、根据学校总体规划、人事处具体实施教师专业(行业)职业资格和任职经历培养工作。
2、制订培养规划和年度实施计划,力争五年内20%以上教师具备专业(行业)职业资格和任职经历。
3、每年度教学系部上报本年度教师外出参加培训和顶岗工作计划,内容包括培训人员、时间、项目或内容、经费预算、完成考核等。
4、人事处根据系部年度教师外出计划,制订学校此项工作的年度具体实施意见和计划。
本办法由人事处负责解释,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二O一三年九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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