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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治学院“吃空饷”问题集中治理活动实施方案
【字体: 】  【编辑日期:2017-08-20 16:31】  【来源:未知 】  【作者:admin】  【点击次数:
长学院字[2015]5号
“吃空饷”问题集中治理活动实施方案
根据《关于印发〈省教育厅机关、高等学校、直属事业单位“吃空饷”问题集中治理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晋教人﹝201489号)精神,为加强我院工资制度管理,严肃工作纪律,规范我院用人行为,对我院“吃空饷”问题进行集中治理,现制定工作方案如下:
一、 目标任务
认真落实国家及省有关政策规定,进一步加强人事管理,强化工资监管,促进工作作风进一步转变。通过集中治理,澄清我院财政供养人员工资和工作关系底数,坚决纠正“吃空饷”等妨碍我院正常发展的不正之风和突出问题。
二、 明确自查治理范围
(一)治理范围:
学院编制内工作人员和相关离退休人员。
(二)治理内容:
1、单位“吃空饷”
对我院是否存在隐瞒事实、虚报人员编制或实有人数套取财政
资金的行为进行自查。
2、个人“吃空饷”
有关人员不在岗而违纪违规领取工资、津贴补贴的,主要包括
以下情形:
1)在本部门挂名并未实际到岗上班,领取工资、津贴补贴的;
2)因旷工或者因公外出、请假期满无正当理由逾期不归等原因,按照规定应当与单位终止人事关系,但仍在领取工资、津贴补贴的;
3)已与单位终止人事关系或已办理离退休手续,仍按在职人员领取工资、津贴补贴的;
4)已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失踪,仍由他人继续领取工资、津贴补贴的;
5)受党纪政纪处分及行政、刑事处罚等,按规定应该停发或降低工资待遇,但仍未停发或按原标准领取工资、津贴补贴的;
6)其他违纪违规领取工资、津贴补贴的。
三、方法步骤
按照省教育厅统一安排,我院集中治理工作采取“统一组织、分级实施”,全面进行自查,对发现的问题,按照“实事求是、宽严相济、自查从宽、被查从严”的原则进行处理。
(一)自查自纠阶段(2015115日前)
1、学院将成立领导组,制定实施方案,严格按照规定程序和治理内容,逐项对照自查,人事处与各部门认真梳理全院财政供养人员人事关系、工资发放、在岗情况,做到不漏项,不漏人,不隐瞒,不做假,挖死角,发现问题立即整改,对情况复杂的重点难点问题,做出整改措施。
2、学院将如实填写并公示《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基本情况统计表》和《机关事业单位“吃空饷”问题自查自纠情况统计表》,经学院财务、人事部门负责人和主要负责人签字后,于2015120前报省教育厅集中治理工作领导小组。
3、通过自查,学院要形成自查自纠工作报告。内容包括:集中治理活动开展情况、学院在编在岗人数、“吃空饷”人数及清理处理情况、查处责任人员及建立长效机制情况等。自查自纠报告于2015120前报省教育厅集中治理工作领导小组。
(三)建立健全制度阶段(2015121-320日)
1、进一步建立健全机构编制和人员经费管理办法,对编制、人事和工资信息及时采集,及时更新,实现人员编制、人事关系、工资变动、党纪政纪和司法处理等信息共享机制。
2、建立学院机构编制情况、人事工作关系、工资津贴补贴发放、人员去向公开公示制度,建立“谁管理、谁负责”的问责机制,明确人事编制、工资发放的责任主体,强化责任意识。
3、完善监督检查制约机制,加强对人事编制、工资发放情况的监督检查,严把入口关。
4、进一步加强岗位管理,明确本部门所设岗位总数、各岗位责任,做到一人一岗,杜绝人浮于事,实施精细化管理。
四、严格清理查处
根据省政府和省教育厅要求,针对自查自纠和重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严格清理查处。
(一)对“吃空饷”的人员,要追缴“吃空饷”资金,上缴同级财政。对造成“吃空饷”负有责任的责任人和相关责任人员,要按照有关规定,追究党政纪责任,涉嫌违法犯罪的,要移交司法机关。
(二)对“吃空饷”人员,要根据不同情形进行处理。对在单位挂名未实际到岗工作的,要进行清退;对应当终止人事关系的,要按照规定做出人事决定,办理相关手续;对已与单位终止人事关系或已办理离退休手续的,要核销工资关系;对工资和津贴补贴处理未到位的,要按照政策及时处理。对利用职权让亲属或他人在机关事业单位“吃空饷”的领导干部,要依法依规予以严肃处理。
(三)对已调出单位仍在我单位领取工资、津贴补贴的人员,要按照政策规定予以纠正;对虽未在我单位领取工资、津贴补贴但按照规定应当终止人事关系的人员,以及已达到退休年龄未按规定办理退休手续的人员,要尽快办理人事关系终止或退休手续。
五、治理工作措施
(一)加强领导
为加强“吃空饷”问题集中治理工作,长治学院成立“吃空饷”问题集中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负责学院“吃空饷”问题集中治理工作的组织领导、监督检查。
长:李忠康(院长)
副组长:茹文明(副院长) 赵水琛(纪检书记)
员:武江红(院办主任) 王保祥(财务处处长)
段永慧(宣传部部长) 霍笑波(纪检监察室主任) 钊(审计处处长) 赵巨涛(教务处处长)
姬长荣(后勤处处长) 王志军(人事处副处长)
领导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人事处。
举报电话:0355-2178016 0355-2017090 0351-3180724
电子邮箱: rsc 2178016@163.com sxty588@163.com
(二)狠抓工作落实
1要充分认识开展专项治理工作的重要意义,自觉统一行动,正视问题,突出重点,积极稳妥,密切配合,扎实开展。宣传部要广泛宣传开展“吃空饷”问题集中治理工作的重要意义,院办负责协调各部门做好工作。
2、要明确责任,各司其职。人事处要进一步核实各部门机构编制及现有在编人员情况,为治理工作提供数据;同时要根据在编人员在岗情况,及时调整组织人事、工资关系、并办理相关手续;财务处要根据编制、组织人事部门出具的手续,及时调整工资数据并相应核减工资预算。纪检要设立举报箱,接受群众来电、来信、来访举报,对在治理过程中发现的违纪违法行为予以严肃查处。治理办公室要及时收集表格并在规定时间上报有关材料。
3要求治理工作全面排查,重点要查编制人员身份、查调出调入关系、查工资底册、查审批手续、查在岗情况,对重大问题及时请示上报。加强对自查自纠阶段的督促指导,做好上级部门全面核查准备工作。
(三)严肃责任追究。要加大对专项治理工作的责任追究力度,对专项治理工作不认真,敷衍塞责、弄虚作假的,要严肃追究相关人员和负责人的责任。要畅通举报渠道,排查案件线索,做到有案必查、违纪必究,及时通报典型案件。对顶风违纪的坚决查处、绝不姑息,对有案不查、隐瞒不报的要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四)加强社会监督。学院要大力宣传集中治理活动的重要意义和主要举措,揭示“吃空饷”的危害性,营造氛围,正确引导。要坚持公开搞治理,广泛动员广大教职工参与,强化全员监督,公布举报电话、邮箱和平台,建立举报奖励制度,如举报属实一次性奖励人民币1000元。对群众反映和检查发现的问题,及时进行调查核实,认真纠正,及时答复、回应。
二○一五年一月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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