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学院字〔2019〕46号
关于调整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委员的决定
为了更好地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进一步做好我校的学位授予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暂行实施办法》的精神,经学校学术委员会讨论,5月7日院长办公会议和党委会议研究,决定对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委员进行调整,并报山西省人民政府学位委员会办公室批准,新的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委员为:
主 席:茹文明(院长 教授)
副主席:赵巨涛(副院长 副教授)
委 员:(按姓氏笔画排序)
王志军(科研处处长 教授)
王 利(中文系副主任 教授)
王慧群(数学系主任 教授)
刘建伟(电子信息与物理系主任 副教授)
刘瑞祥(生物科学与技术系主任 教授)
孙志刚(教育系主任 副教授)
李大鹏(音乐舞蹈系副主任 副教授)
杨晓娟(思想政治教学研究部主任 教授)
张剑妹(计算机系主任 教授)
张桂萍(人事处处长 教授)
苗勇忠(美术系主任 讲师)
周成勇(化学系主任 教授)
段建宏(历史文化与旅游管理系主任 教授)
秦楼月(法律与经济学系主任 副教授)
柴广育(成人教学部主任 教授)
柴仲学(体育系主任 副教授)
铁 军(教务处处长 教授)
郭 佳(外语系主任 教授)
晋胜利(公共外语教研部主任 副教授)
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办公室设在教务处。
特此决定
长治学院
2019年5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