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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学党字〔2016〕50号 关于印发《长治学院 “十三五”事业发展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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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学党字〔2016〕50号
关于印发《长治学院 “十三五”事业发展总体规划
及子规划的通知
各党总支、各支部,各单位:
《长治学院“十三五”事业发展总体规划》经5月9日第一届教职工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讨论通过,经5月13日党委会、院长办公会研究同意后报省教育厅审核备案,6月27日省教育厅同意备案,在广泛征求各方面意见和进一步修订完善的基础上,9月28日党政联席会议研究审定,决定印发执行,同时决定印发与《长治学院“十三五”事业发展总体规划》配套的九个子规划,作为我院“十三五”时期事业发展的指导性文件。
希望各党总支、各支部和各单位结合工作实际,认真组织学
习,扎实贯彻执行。
特此通知
附件:
1、长治学院“十三五”事业发展总体规划
2、长治学院“十三五”党的建设与思想政治工作发展规划
3、长治学院“十三五”本科教学发展规划
4、长治学院“十三五”专业建设发展规划
5、长治学院“十三五”学科建设发展规划
6、长治学院“十三五”师资队伍建设发展规划
7、长治学院“十三五”学生工作发展规划
8、长治学院“十三五”校园文化建设发展规划
9、长治学院“十三五”校园基本建设发展规划
10、长治学院“十三五”校园安全工作发展规划
中共长治学院委员会 长治学院
2016年9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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