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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治学院领导干部外出请销假报备和重要事项请示报告制度
【字体: 】  【编辑日期:2018-01-04 15:03】  【来源:未知 】  【作者:长治学院党办】  【点击次数:

长学党字201530号
长治学院领导干部外出请销假报备和
重要事项请示报告制度
为认真落实中央、省委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坚决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强化组织纪律和工作纪律,促进各方面工作,按照省委、省政府要求和省委组织部《关于实行省管企事业单位领导班子成员请销假制度的通知》、省高校工委有关高校领导干部报备和重要事项请示报告规定结合学院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一、院级领导干部外出请销假报备及重要事项请示报告
院级党政领导外出请销假及重要事项请示报告,严格按照省委组织部《关于实行省管企事业单位领导班子成员请销假制度的通知》、省高校工委有关高校领导干部报备和重要事项请示报告要求执行。
院级党政领导外出请销假及重要事项请示报告,经院党委批准后,由党委组织部负责向省委组织部、省高校工委报备和请示报告。
二、中层干部外出请销假报备
(一)外出范围
外出指包括因公、因私离开工作所在地到外地出差、进修、学习、看病、探亲、旅游等。
(二)请假报备
1.中层党政正职外出1天及以上的,事前本人逐级办理请假审批手续,填写请假报备单,报党委组织部备案。其中,中层党务正职经分管院领导、党委书记批准;中层行政正职经分管院领导、院长批准,党委书记同意。
2.中层党政副职外出3天及以下的,事前本人逐级办理请假审批手续,填写请假报备单,经分管院领导批准后,报党委组织部备案;中层党政副职外出3天以上的,中层党务副职经分管院领导批准,党委书记同意;中层行政副职经分管院领导、院长批准,党委书记同意。报备程序同上。
(三)其他注意事项
1.中层干部请假外出均须提前办理正式手续。特殊情况可先打电话或发短信报告,随后及时补办正式手续。
2.中层干部请假外出须妥善安排好离岗期间工作后,方可离岗。
3.中层党政正职原则上不能同时外出(参加省委、省政府或由省高校工委、教育厅通知的重要会议等活动及学院党委、行政安排的重要会议等活动除外)。确因工作需要同时外出的,须确定一名负责同志临时负责所在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和单位的全面工作,并向学院党委说明相关情况。
4.中层干部请假外出期间,须保持通讯联络畅通,并严格遵守请假规定,按期返校到岗,不得擅自超假。确有特殊原因需续假的,须提前电话续假后补办续假手续。
5.中层干部请假外出期满后,须及时到党委组织部、人事处销假。未按要求严格执行请销假制度的中层干部,须向学院党委书面说明理由。
6.因私事请假外出的中层干部销假后应及时将请销假报备单复印件交人事处,以按照学院相关规定核定下发绩效。每年年终组织部和人事处对中层干部因私请假情况进行一次汇总核对。
7.国家法定节假日期间,中层干部在完成学院和所在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单位安排的值班等工作并告知有关领导后外出(副职报分管领导、正职报分管领导及学院主要领导),不在本制度所规定请假报备之列。
8.本制度的执行情况作为中层干部考核的重要内容之一。
三、中层干部重要事项请示报告
1.中层党政正职出现严重病情、伤情、非正常死亡、离岗去向不明、赴境外培训考察滞留不归、叛逃等重要情况,所在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和单位的主要负责人须及时报告学院党委,党委组织部及时向省高校工委报告。
2.中层干部出现婚姻变化、因私出国(境),父母、子女婚丧嫁娶,配偶、子女移居国(境)外、被追究刑事责任,身边工作人员非正常死亡、被追究刑事责任等重要情况,所在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和单位的主要负责人须及时报告学院党委组织部,党委组织部及时向学院党委报告。
3、报告事项中如涉及中层干部违规违纪违法线索,须同时报学院纪委。
四、其他
1.各级各单位要高度重视领导干部外出请销假报备和重要事项请示报告工作,切实加强教育和管理,强化监督和检查,确保各项纪律要求落实到位。院党政领导和中层党政正职要带头严格执行,切实把纪律规矩挺在前面,自觉以上率下,管好班子,带好队伍,共同维护好组织纪律、工作纪律的严肃性。
2.学院党委、纪委切实加强对本制度执行情况的督促检查,视情况及时进行通报,并对违反纪律规矩的作出处理。
附件:领导干部外出请假报备单
中共长治学院委员会
2015年10月12

附件:
领导干部外出请假报备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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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名及职务
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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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属党支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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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委组织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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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管院领导
院长意见
党委书记
意 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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