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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治学院内部控制基础性评价工作总结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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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学院字〔2016〕121号
长治学院内部控制基础性评价工作总结报告
山西省教育厅:
按照《山西省教育厅转发< 山西省财政厅关于开展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基础性评价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晋教财【2016】104号要求,我院就围绕落实内控制度建设、强化内控监督、加强组织领导等方面对我院内部控制进行了全面的梳理和总结,现将有关贯彻实施情况报告如下:
一、内部控制工作进展情况
按照财政部《关于全面推进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建设的指导意见》的相关要求,结合学院现阶段的发展状况,我院于2016年11月23日召开了内部控制工作的启动会议,并制订了《长治学院关于开展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基础性评价工作实施方案》。截至目前,开展的主要工作有:
(一)全员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
学院高度重视内部控制基础性评价工作及内部控制的建设工作。为确保内部控制体系建设有组织、有计划、扎实有效地进行,经研究成立了内部控制实施工作领导小组,由茹文明院长担任组长;四位副院长担任副组长;成员由各相关部门负责人组成,确立计财处为建设工作牵头的部门。同时制定了内控领导小组的工作职责、牵头部门的工作职责以及内部控制建设运转的工作机制。
(二)积极开展培训,组织专题学习。
由计财处牵头,召开了内部控制基础性评价专题培训会议,认真学习了《山西省财政厅关于开展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基础性评价工作的实施意见》文件、如何进行内控建设的业务操作以及重点工作等,加深了对内部控制建设的认识。组织内部控制小组成员,开展专题学习活动,针对内部控制基础性评价工作与内部控制建设工作两个重点方面进行了研讨,确保内控工作顺利有序地开展。
(三)明确工作职责,落实任务分工。
内部控制基础性评价工作涉及到每个部门的单位层面、业务层面、评价监督等方面工作,为了推动内部控制基础性评价工作与制度建设工作能按时保质完成,我们将工作任务具体落实到各部门,要求各部门对照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规范的要求,对已有的制度梳理,找出不达标之处,进行修订完善,做到牵头部门负责组织落实,相关部门积极协调配合,保证内控规范的有效实施。
(四)全面开展“摸底”,客观评价总结。
在领导小组的直接领导下,按照《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基础性评价指标评分表》及填表说明,组织开展了内部控制基础性评价工作,对本单位内部控制基础性工作进行全面认真的评价,实事求是的量化打分,经测评,单位层面得分43,业务层面得分32.5分,总分75.5分。在此基础上撰写评价报告与工作总结。
二、基础性评价工作中暴露的问题
(一)制度建设不够完善。学院各项业务工作制定了一系列的内控制度,但对照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规范的要求,还存在内控制度没有全面覆盖,已建立的制度还不够完善,开展内控风险评估工作做的不到位等问题。
(二)未对权利运行的制约加强监督。虽然构建了健康的权利运行机制,确保决策权、执行权、监督权相互制约、相互协调,但没有形成定期督查决策权、执行权等权利行使的机制。
(三)未建立内部控制管理信息系统。没有建立内部控制管理信息系统,未能适应现代化管理的需要。这也是我们在单位层面上失分较多的主要原因。
(四)实行政府集中采购制度以后,行政事业单位固定资产的购置得到了有效控制,但使用管理仍缺乏相关的内部控制,重采购轻管理现象比较普遍。如未按规定建立起定期财产盘点制度,责任不明确等,导致资产账实不符等现象。
内部控制建设是一项长期的、需要与时俱进的系统工程。建议上级主管部门定期对下属单位分级分批进行培训,加大内控培训力度,推动内部控制体系的进一步完善,促进下属各单位事业的健康、可持续发展。
附件:《长治学院内部控制基础性评价报告》
长治学院
2016年12月8日


长治学院内部控制基础性评价报告
为贯彻落实《财政部关于全面推进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建设的指导意见》的有关精神,按照《财政部关于开展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基础性评价工作的通知》要求,依据《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规范(试行)》的有关规定,我们对本单位的内部控制基础情况进行评价。
一、内部控制基础性评价结果
根据《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基础性评价指标评分表》中列明的评价指标和评价要点,本单位(部门)单位层面内部控制基础性评价得分为43分,业务层面内部控制基础性评价得分为32.5分,共计75.5分。
(一)本单位各指标具体得分情况如下表:

类别
评价指标
评价要点(分值)
评价得分
单位
层面
60分)
1.内部控制建设启动情况(本指标14分)
1.1成立内部控制领导小组,制定、启动相关的工作机制(4)
4
1.2开展内部控制专题培训(3)
3
1.3开展内部控制风险评估(3)
1
1.4开展组织及业务流程再造(4)
3.5
2.单位主要负责人承担内部控制建立与实施责任情况(本指标6分)
2.1单位主要负责人主持召开会议讨论内部控制建立与实施相关的议题(2分)
2
2.2单位主要负责人主持制定内部控制工作方案,健全工作机制(2分)
2
2.3单位主要负责人主持开展内部控制工作分工及人员配备等工作(2分)
2
3.对权力运行的制约情况(本指标8分)
3.1权力运行机制的构建(4)
4
3.2对权力运行的监督(4)
3
4.内部控制制度完备情况(本指标16分)
4.1建立预算管理制度(2)
1.5
4.2建立收入管理制度(2)
2
4.3建立支出管理制度(2)
1.5
4.4建立政府采购管理制度(2)
2
4.5建立资产管理制度(2)
1.5
4.6建立建设项目管理制度(2)
2
4.7建立合同管理制度 (2)
0
4.8建立决策机制制度(2)
2
5.不相容岗位与职责分离控制情况(本指标6分)
5.1对不相容岗位与职责进行了有效设计(3)
3
5.2不相容岗位与职责得到有效的分离和实施(3)
3
6.内部控制管理信息系统功能覆盖情况(本指标10分)
6.1建立内部控制管理信息系统,功能覆盖主要业务控制及流程(6)
0
6.2系统设置不相容岗位账户并体现其职权(4)
0
业务
层面
40分)
7.预算业务管理控制情况(本指标7分)
7.1对预算进行内部分解并审批下达(3)
3
7.2预算执行差异率 (4)
4
8.收支业务管理控制情况(本指标6分)
8.1收入实行归口管理和票据控制,做到应收尽收(2)
2
8.2支出事项实行归口管理和分类控制(2)
2
8.3举债事项实行集体决策,定期对账(2)
1
9.政府采购业务管理控制情况(本指标7分)
9.1政府采购合规(4)
4
9.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2)
2
9.3政府采购方式变更和采购进口产品报批(1)
1
10.资产管理控制情况(本指标6分)
10.1对资产定期核查盘点、跟踪管理(4)
2
10.2严格按照法定程序和权限配置、使用和处置资产(2)
1.5
11.建设项目管理控制情况(本指标8分)
11.1履行建设项目内容变更审批程序(2)
2
11.2及时编制竣工决算和交付使用资产(2)
0
11.3建设项目超概算率(4)
4
12.合同管理控制情况(本指标6分)
12.1加强合同订立及归口管理(3)
3
12.2加强对合同履行的控制(3)
1
合计(100分)
评价总分
75.5

(二)具体得分详细情况说明如下:
1.1成立内部控制领导小组,制定、启动相关的工作机制(4分)
我院在20161123日召开内控启动会议,会议成立领导小组,由茹文明院长担任组长,讨论通过了内控实施方案,明确内控牵头部门为计财处,将工作任务进行分解并对工作提出具体要求。
支撑材料
1.1-1《长治学院关于开展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基础性评价工作实施方案》(讨论稿)
1.1-2《长治学院关于开展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基础性评价工作实施方案》(长学院字【2016】114号)
1.1-3 2016年11月23日会议记录,现场照片
1.2开展内部控制专题培训(3分)
我院在20161123日召开内控培训会议,会议针对国家相关政策,单位内部控制制度,以及学院内控拟实现的目标和采取的措施、各部门及其人员在内控实施过程中的责任等内容进行了培训。
支撑材料
1.2-1《长治学院关于开展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基础性评价工作实施方案》(长学院字【2016】114号)
1.2-2 2016年11月23日会议记录,现场照片
1.2-3《长治学院内部控制培训资料》
1.3开展内部控制风险评估(1分)
学院各部门内部风险评估已有初步模式。
支撑材料
1.3-1“六权治本”相应材料
1.4开展组织及业务流程再造3.5分)
根据省厅编制文件和学院实际情况,规划学院的机构设置、岗位设置、人员设置。落实定编、定岗、定人的三定方案。2014年和2015年分别上报《长治学院关于机构设置情况报告》(长学院字【2014﹞】86号、长学院字【201599号)。在2010年岗位设置核准情况和2013年《长治学院岗位设置与聘用工作管理办法》的基础上根据学院运行实际情况对管理、专技、工勤三类人员的岗位设置比例进行了调整,制定了《长治学院2015年岗位设置方案》(长学院字【201485号),并获省厅批准。
2016在学院党委统一部署下,各部门完成了“六权治本”的“两单两图”材料汇编工作,对各项业务流程进行梳理、再造。
支撑材料
1.4-1《长治学院关于机构设置情况报告》(长学院字【201486号)
1.4-2《长治学院关于机构设置情况报告》(长学院字【201599号)
1.4-3《长治学院2015年岗位设置方案》(长学院字【201485号)
1.4-4各部门权利责任两清单、流程图,风险防控图两张图。
2.1单位主要负责人主持召开会议讨论内部控制建立与实施相关的议题(2分)
2.2单位主要负责人主持制定内部控制工作方案,健全工作机制(2分)
2.3单位主要负责人主持开展内部控制工作分工及人员配备等工作(2分)
我院在20161123日召开内控专题会议,由茹文明院长主持,相关责任单位负责人参加,讨论了内部控制建立与实施相关的议题。讨论通过了《长治学院关于开展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基础性评价工作实施方案》,就内部控制工作分工及人员配备等工作做了部署安排。
支撑材料
2.1-1 20161123日会议记录,现场照片
2.2-1《长治学院关于开展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基础性评价工作实施方案》(讨论稿)
2.3-1《长治学院关于开展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基础性评价工作实
施方案》(长学院字【2016114号)
3.1权力运行机制的构建(4分)
我院在20167月编制完成了“长治学院六权治本材料”,对学院组织及业务流程进行了系统梳理和再造,编制了权力清单、责任清单、权力运行流程图和风险防控图。
支撑材料
3.1-1 长治学院“六权治本”材料
3.1-2《长治学院贯彻执行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实施细则》(长
学党字〔201536号,长学院字【2015106号)
3.1-3《长治学院党委会议议事规则》(长学党字【201538号)
3.1-3《长治学院院长办公会议议事规则》(长学院字【2015108号)
3.2对权力运行的监督(3分)
按照省委专项巡视九组巡视整改要求,成立巡视整改工作领导组,进行专题学习教育,并且形成整改方案,按期进行整改,形成反馈意见的整改情况报告;制定权力运行相关制度,定期对处、科级干部进行提醒和诫勉谈话,以便对决策权、执行权进行有效监督,及时发现权力运行过程中存在的问题;按照“六权治本”的要求,形成权力清单,明确岗位职责,规范权力运行。
支撑材料
3.2-1《关于成立省委专项巡视反馈意见整改工作领导组的通知》(长学党字【20169号)
3.2-2《关于开展巡视整改专题学习教育的通知》(长学党字【201611号)
3.2-3《中共长治学院委员会印发< 关于落实省委专项巡视九组反馈意见的整改方案>的通知》(长学党字【201612号)
3.2-4《长治学院党委关于省委专项巡视九组反馈意见的整改情况报告》
3.2-5《长治学院贯彻执行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实施细则》(长学党字【201536号、长学院字【2015106号)
3.2-6《长治学院对处、科级干部进行提醒、函询和诫勉的实施细则》(长学党字【201527号)
3.2-7《中共长治学院纪律检查委员会党风廉政建设监督责任实施办法(试行)》(长学纪字【201513号)
3.2-8《长治学院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纪委监督责任清单》(长学纪字【20153号)
3.2-9《长治学党政领导干部问责制实施办法(试行)》(长学党字【201618号)
3.2-10《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例会制度(试行)》(长学党字【201627号)
3.2-11《关于落实“三重一大”决策制度的实施办法(试行)》(长学党字【201616号)
3.2-12《关于修订印发< 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的实施意见>< 落实党风廉政建设纪委监督责任的实施意见>的通知》(长学党字【201620号)(长学党字【201617号)
3.2-13《长治学院二级党组织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的实施意见(试行)》
3.2-14“六权治本”权力清单
3.2-15约谈记录
4.1建立预算管理制度1.5分)
《长治学院财务预决算管理办法》对预算编制与内部审批、分解下达、预算执行、年度决算方面进行规范。计财处每年按省财政厅、教育厅要求编制预算,方案经学院党委会议审核批准后上报。经省教育厅批复后的预算划分为内部各单位的预算执行方案,并以学院文件形式通知各业务部门。
支撑材料
4.1-1《长治学院财务预决算管理办法》(长学院字【2011122号)
4.1-2《关于下发2016年度教育事业费收支预算方案的通知》(长学党字【201622号)
4.1-3《山省教育厅关于批复2016年教育事业单位预算的通知》(晋教财【20165号)
4.2建立收入管理制度(2分)
《长治学院财务管理制度》《长治学院收入管理制度》《长治学院票据管理办法》中涵盖了收入价格确定、票据管理、收入收缴、收入核算四个方面。
支撑材料
4.2-1《长治学院财务管理制度》长学院字【201379
4.2-2《长治学院收入管理制度》(讨论稿)
4.2-3《长治学院票据管理办法》(讨论稿)
4.3建立支出管理制度(1.5分)
学院相关支出制度中对支出预算与计划、范围与标准、审批权限与审批流程等方面有具体规定。
支撑材料
4.3-1《长治学院财务管理制度》(长学院字【201379号)
4.3-2《长治学院财务报销制度》(长学院字【2011123号)
4.3-3《关于系级部门经费管理暂行办法》(长学院字【201298号)
4.3-4《长治学院差旅费管理办法》(长学院字【201495号)
4.3-5《长治学院科研差旅费管理办法》(长学院字【201496号)
4.3-6《长治学院科技活动经费管理办法(试行)》(讨论稿)
4.3-7《长治学院科研经费预算及使用管理办法(试行)》(讨论稿)
4.3-8《长治学院科研经费管理办法》(长学院字【2009110号)
4.4建立政府采购制度(2分)
《长治学院采购管理办法(试行)》中涵盖了采购预算与计划、需求申请与审批、过程管理、验收入库四个方面的规定。
支撑材料
4.4-1《长治学院采购管理办法(试行)》(长学院字【201634号)
4.5建立资产管理制度(1.5)
2013325日修订出台《长治学院固定资产管理暂行办法》,对固定资产标准、分类和计价,管理机构和职责,资产的配置、使用和处置,以及固定资产信息建设与管理做了明确规定。2016520日出台《长治学院采购管理办法》和《长治学院货物、工程验收管理办法》,对学院有关资产采购和货物、工程验收工作的组织机构及职责,采购范围、额度及方式,采购程序等方面,做了更进一步的要求。另外,教学设备归口管理部门以图表的形式细化了归口管理资产的采购、验收和入库流程。
支撑材料
4.5-1《长治学院采购管理办法(试行)》(长学院字【201634号)
4.5-2《长治学院货物、工程验收管理办法(试行)》(长学院字【201635号)
4.5-3《长治学院教学仪器设备支验收流程》、《教学设备政府采购的工作流程》、《教学仪器设备入库流程》、《低值易耗品入库流程》。
4.5-4《长治学院固定资产管理暂行办法》(长学院字【201380号)
4.6建立建设项目管理制度(2)
我院在20111222日出台《长治学院基本建设管理办法(暂行)》,此制度包括校园规划管理,校园基础设施建设管理,建筑工程建设管理,建设资金的筹措、管理与监督,管理机构和职能等方面;在2016520日出台《长治学院采购管理办法(试行)》,此制度包括采购组织机构及职责,采购范围、额度及方式,采购程序等方面,其中采购程序中包含立项申请、立项缘由;2016520日出台《长治学院货物、工程验收管理办法(试行)》,此制度包括采购组织机构及职责,验收的方式和依据,验收条件和内容,验收的时间和标准,验收程序等方面,其中采购程序中包含立项申请、立项缘由。
支撑材料
4.6-1《长治学院基本建设管理办法(暂行)》(长学院字【2011126号)
4.6-2《长治学院采购管理办法(试行)》(长学院字【201634号)
4.6-3《长治学院货物、工程验收管理办法(试行)》(长学院字【201635号)
4.8建立决策机制制度(2分)
决策机制制度方面,学院下发了《长治学院“三重一大”决策制度的实施办法》(长学党字【201620号)等系列文件,规范了“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和分级授权决策制度。
支撑材料
4.8-1《长治学院贯彻执行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实施细则》(长学党字【201536 长学院字【2015106号)
4.8-2《长治学院院长办公会会议事规则》(长学院字【2015108号) 4.8-3《关于落实“三重一大”决策制度的实施办法(试行)》(长学
党字【201620号)
4.8-4《长治学院处务会议制度(试行)》(长学党字【201619号)
4.8-5《长治学院系(部)党政联席会议制度》(长学党字【201537号、长学院字【2015107号)
5.1对不相容岗位与职责进行了有效设计(3分)
学院不相容岗位主要涉及计财处出纳、会计、审核岗;人事处绩效工资申报、考核;采购、验收和付款三个方面,具体情况如下:
1)计财处下设出纳科、会计科、审核科和基建科。将资金收付、账簿登记保管与审核岗位进行有效分离。
2对与绩效考核相关的岗位和职责进行了有效设计。绩效考核、审核、执行、发放等具体职能并非人事处一力承担,而是由二级教学管理单位、教务处、科研处、人事处、计财处共同实施完成,各部门各有分工,各有职权,各司其职、相互配合,相互制约。人事处内部也进行了岗位职责的分离设计,绩效考核工作由人事处办公室完成,绩效核算和执行工作由人事处劳资科完成。
3在采购与付款方面,通过制定《长治学院采购管理办法(试行)》与《长治学院货物、工程验收管理办法》,对学院采购工作的采购、验收程序、组织机构及职责进行了相应的设计和规范;基本做到了申请与审核审批、审核审批与执行、执行与信息记录、审核审批与监督、执行与监督的有效分离。在工程项目方面,《长治学院基本建设管理办法(暂行)》(长学院字【2011】126号)与《长治学院基建财务管理制度》(长学院字【2013】27号)对工程项目的管理机构、管理机构的职责与权限、项目建设流程、项目付款做了相应规定,对不相容岗位进行了有效分设。基本做到了项目申请与审核审批、审核审批与执行、执行与信息记录、审核审批与监督、执行与监督的有效分离。
支撑材料
5.1-1计财处各岗位职责
5.1-2长治学院岗位绩效实施方案(试行)(长学院字【201440号)
5.1-3《长治学院采购管理办法(试行)》(长学院字【201634号)
5.1-4《长治学院货物、工程验收管理办法(试行)》(长学院字【201635号)
5.1-5《长治学院基本建设管理办法(暂行)》(长学院字【2011】126号)
5.1-6《长治学院基建财务管理制度》(长学院字【2013】27号)
5.1-7《长治学院固定资产管理暂行办法》(长学院字【201380号)
5.2不相容岗位与职责得到有效的分离与实施(3分)
支出由出纳科通过金财网支付,金财网设置了录入岗和审核岗,分别由两名出纳负责,有各自权限及登录密码。会计科负责登账及会计资料的保管,支票由一名出纳保管,人名章由另一位出纳保管,财务章由会计保管。学院设有专门的审计处,实现了会计与审计的有效分离。票据由专人管理,与出纳岗位分离。
绩效相关的考核、审核、执行、发放的岗位与职责得到了有效分离和实施,绩效的考核工作由学院二级教学、管理单位实施;审核工作由教务处、科研处、人事处共同完成,教务处审核教学工作量、科研处审核科研工作量、人事处办公室对管理岗位履职情况进行审核并对全校绩效考核情况进行总体把关和复审;绩效考核结果的执行由人事处劳资科负责;绩效考核经费的发放工作由劳资科经领导审批后转至计财处发放。通过职能分工,既强化了二级教学管理单位与人事处、教务处、科研处、计财处等多个职能部门间的有效配合,又对经济活动的运行形成了制约、监督。印证材料可参考《长治学院岗位绩效实施方案》实施以来的绩效考核审批表、汇总表、申报表。各类表格中涉及审批权限、批准人签字、单位(部门)公章,以此印证不相容岗位分离实施情况。
对基建、修缮工程审计的岗位与职责得到了有效分离和实施,对基建、修缮工程由后勤与资产管理处单位实施;施工单位报预算;审计处与施工单位、后勤与资产管理处共同核对工程量,施工单位、后勤与资产管理认同审计处出具的审计意见书;转至计财处支付施工单位。通过职能分工,既强化了施工单位、后勤与资产管理处、计财处等多个职能部门间的有效配合,又对经济活动的运行形成了制约、监督。各类表格中涉及审批权限、批准人签字、单位(部门)公章,以此印证不相容岗位分离实施情况。
支撑材料
5.2-1 2014-2015学年各部门绩效考核审批表、汇总表、申报表
5.2-2 2015-2016学年各部门绩效考核审批表、汇总表、申报表
7.1对预算进行内部分解并审批下达(3分)
学院按照省教育厅批复的年度预算方案,结合内部各单位支出需求,将预算指标按照部门进行分解,经院党委会议研究决定后以学院文件形式下达至各业务部门。
支撑材料
7.1-1《长治学院财务预决算管理办法》(长学院字【2011122号)
7.1-2《关于下发2016度教育事业费收支预算方案的通知》(长学党字【201622号)
7.1-3《山省教育厅关于批复2016年教育事业单位预算的通知》(晋教财【20165号)
7.2预算执行差异率(4分)
我单位近3年按照预算执行,产生差异的原因是年中追加专项资金,与内部控制无关。
8.1收入实行归口管理和票据控制,做到应收尽收(2分)
学院所有收入纳入学院财务预算,统一核算,统一管理,任何部门不得私设“小金库”和“账外账”;涉及收入的合同,计财处会定期检查收入金额与合同金额是否相符;设置了票据专管员并建立票据领用登记表;票据专管员负责对各类票据的申领、启用、核销、销毁等登记。
支撑材料
8.1-1《长治学院财务管理制度》(长学院字【201379号)
8.1-2《票据领购本》及票据领用登记表
8.2支出事项实行归口管理和分类控制(2分)
学院明确了各类支出业务事项的归口管理部门及职责,并对支出业务事项进行归口管理;不同类别事项实行不同的审批程序和审批权限;对原始单据有具体要求,设置了各项内部审批表单。
支撑材料
8.2-1《长治学院财务报销制度》(长学院字【2011123号)
8.2-2《长治学院差旅费管理办法》(长学院字【201495号)
8.2-3《长治学院科研差旅费管理办法》(长学院字【201496号)
8.3举债事项实行集体决策,定期对账(1分)
债务主要由金融机构借款和地方政府债券构成,与金融机构借款由学院计财处与债权人定期核对,债务规模在学院可控范围之内。地方政府债券每年归还本息数在做预算时已用纳入财政专户资金安排,每年省财政厅、教育厅会下文通知政府债券偿付本息事项,与学院核对当年应偿付本息数。
支撑材料
8.3-1山西省教育厅关于转发《山西省财政厅关于省本级2016年政府债券偿付本息事项的通知》的通知晋教财函【2016107
9.1政府采购合规(4分)
在政府采购合规方面,我院严格执行审批和报批制度。认真执行《长治学院采购管理办法(试行)》(长学院字【201634号),招标项目都要填写长治学院采购项目审批表,经院领导签字审核,报请山西省政府采购办审批备案,委托招标代理公司招标。
支撑材料
9.1-1《长治学院采购管理办法(试行)》(长学院字【2016】34号)
9.1-2各类政府采购审批表
9.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2分)
学院政府采购包括政府集中采购和部门集中采购,政府集中采购通过省政采中心进行,部门集中采购由学院委托有资质的招标代理公司进行,并按照规定执行政府采购政策。
9.3政府采购方式变更和采购进口产品报批(1分)
采用非公开招标方式采购公开招标数额标准以上的货物或服务,以及政府采购进口产品,学院严格按照政府采购规定报批。
10.1对资产定期核查盘点、跟踪管理(2分)
学院资产账户包括货币资金、应收款项(债权)、固定资产三大项。2016年学院对全院资产进行了彻底清查,解决了很多历史遗留问题,进一步规范了学院资产管理工作,另外计财处对货币资金是日清月结。但学院对固定资产没能做到定期清查和跟踪管理。
支撑材料
10.1-1银行对帐单
10.1-2资产清查工作通知
10.1-3长治学院资产清查工作方案
10.1-4长治学院2016资产清查工作报告
10.1-5长治学院2016资产清查工作总结
10.2严格按照法定程序和权限配置、使用和处置资产(1.5分)
学院对资产的配置、使用和处置有明确的规定,先申请,再审批,审核通过再执行采购程序,根据工作需要合理配置和使用,对闲置资产进行合理调配,对拟处置资产按要求履行申请、鉴定、审批、上报、根据批复进行处置等一系列程序。
支撑材料
10.2-1《长治学院固定资产管理暂行办法》(长学院字【201380号)
10.2-2《长治学院采购管理办法(试行)》(长学院字【201634号)
10.2-3《长治学院货物、工程验收管理办法(试行)》(长学院字【201635号)
11.1履行建设项目内容变更审批程序(2分)
5年内本单位已完工建设项目只有1项——1号教学楼,不存在重大变更,该项目正在审计过程中。
11.3建设项目超概算率(4分)
5年内本单位已完工建设项目只有1项,正在审计过程中,无法计算出超概算率。
12.1加强合同订立及归口管理(3分)
学院采购办公室负责合同文本的审核工作,归口管理部门对合同进行了存档,实行统一分类和连续编号。对影响重大或法律关系复杂的合同文本由采购办公室组织业务部门、法律顾问等相关部门进行联合审核。
支撑材料
12.1-1各合同归口管理部门合同存档资料
12.2加强对合同履行的控制(1分)
合同的履行由各业务部门负责监督并有明确的执行相关责任人,但对合同的监控没有做到制度化管理,也没有相关监督检查记录登记。
(三)在本单位内部控制基础性评价过程中,存在扣分情况的指标汇总如下:
(1)1.3开展内部控制风险评估扣2分
全院系统性的内部风险评估机制仍未健全,缺风险评估报告。
(2)1.4开展组织及业务流程再造扣0.5分
未能将全部业务开展流程再造,由于审计部门专业人员少,所以该部门只开展了基建、修缮工程审计;未能开展财务预决算执行情况审计及专项资金审计,尚未开展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及离任审计。
(3)3.2对权力运行的监督扣1分
监察对于全院权力运行监督的实施办法缺少。
(4)4.1建立预算管理制度扣0.5分
在《长治学院财务预决算管理办法》中涵盖了预算编制与内部审批、分解下达、预算执行和年度决算方面,未涵盖绩效评价方面。
(5)4.3建立支出管理制度扣0.5分
支出管理制度不够细化,对支出核算部分制定欠缺。
(6)4.5建立资产管理制度扣0.5
各资产归口管理部门未建立本部门资产管理实施细则。
(7)4.7 建立合同管理制度扣2分
学院尚未制定合同管理制度。
(8)6.1建立内部控制管理信息系统,功能覆盖主要业务控制及流程扣6分
单位未建立内部控制管理信息系统。
(9)6.2系统设置不相容岗位账户并体现其职权扣4分
单位未建立内部控制管理信息系统。
(10)8.3举债事项实行集体决策,定期对账扣1分
未建立债务管理制度,有进行事前论证但没有形成相关资料。
(11)10.1对资产定期核查盘点、跟踪管理扣2分
学院对固定资产没能做到定期清查和跟踪管理。
(12)10.2严格按照法定程序和权限配置、使用和处置资产扣0.5分
在资产配置方面没有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建立制度、明确标准。
(13)11.2及时编制竣工决算和交付使用资产扣2分
近5年内本部门已完工建设项目只有1项——1号教学楼,该项目于2013年10月交付使用,正在审计过程中,尚未办理竣工决算。
(14)12.2加强合同履行的控制扣2分
没有形成对合同履行的监控制度化,也没有形成相关记录。
二、特别说明项
(一)特别说明情况
未发生相关情况
(二)补充评价指标及其评价结果
无补充评价指标
三、内部控制基础性评价下一步工作
基于以上评价结果,本单位将以下管理领域作为2016年内部控制建立与实施的重点工作和改进方向,并采取相应措施进一步提高内部控制水平和效果:
(一)逐步完善学校内部风险评估系统及制度;进一步完善纪检监察对权力运行监督方面的各项制度;逐步按岗位要求配齐部门人员,进一步完善不相容岗位与职责,形成相互制约、相互监督的工作机制。
(二)进一步完善学院预决算管理制度,将年度预算绩效评价内容补充;进一步细化支出管理制度,将支出预算与计划、支出核算方面进行补充;在完善学院内部控制制度的基础上,向建立内部控制管理信息系统化逐步迈进。
(三)建立债务管理制度,加强对债务事前事中事后细化管理。
(四)起草《长治学院合同管理办法》,并明确合同履行的监督工作,加强合同管理内部控制。
(五)各资产归口管理部门建立本部门资产管理实施细则,加强资产购置、保管、使用和处置核算各环节的监控。
单位负责人:
〔单位签章〕
20161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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