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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学院字〔2017〕29号 长治学院纵向科研项目管理办法
【字体: 】  【编辑日期:2017-10-23 17:34】  【来源:未知 】  【作者:院办】  【点击次数:

长学院字〔2017〕29号
长治学院纵向科研项目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发挥我院人才和技术的优势,加强和规范学院科研项目的管理,保证研究工作的顺利开展,提高科研项目的完成质量,提高学校整体科研水平,根据《教育部、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高院科研经费管理的若干意见》、山西省科研项目经费和科技活动经费管理办法》(晋政发[2016]76号)等规定结合我院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纵向科研项目包括国家、省部、市厅下达的科研项目,以及学院自选项目和其他由我院科技人员承担且列入学院科研处管理的科研项目。
第三条 纵向科研项目包括:
(一)国家级科研项目:国家科技计划项目、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含单列基金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高等学校全国优秀博士学位论文作者专项资金等。
(二)部级科研项目:全国教育科学规划教育部规划项目、教育部科技计划项目、教育部人文社科项目、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及国家其他部委局下达的各类部、局级科研项目。
(三)省厅级科研项目:国家级科研项目子项目、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项目、省科技计划项目、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省优秀青年人才基金重点项目、省教育厅人文社科重点研究基地项目、省教育厅自然科学研究一般项目、省教育厅人文社科研究一般项目、省社科联项目、省教育科学规划项目、其他省厅局下达的各类科研项目等。
(四)院级科研项目:院级科研项目指学院设立的各类科研项目,包括院科研基金项目、院学科项目、院人才工程项目和院级科研专项。
第四条 学院科研处是科研项目组织管理的职能部门,负责对纵向科研项目提供全程跟踪管理和服务。
第五条 我院对上述科研项目管理分为三个阶段:
(一)立项阶段;
(二)实施阶段;
(三)评审验收阶段。
第二章 科研项目的立项
第六条 科研处要积极主动地与国家有关部(委)、省市相关管理部门加强联系,了解、掌握相关科研信息,及时公布各级各类纵向科研项目的申报信息。项目申报人必须根据有关主管部门当年发布的项目申报指南及有关文件,结合自己的工作基础确定研究选题,按各项目主管部门的要求填写规定格式的科研项目申请书及有关材料。
第七条 各二级教学科研单位对项目申报人提交的申报材料进行审核、汇总,按学院规定时间、规范统一报送科研处。
第八条 科研项目的立项原则:
(一)拟立项的科研项目应进行足够的科研调研,在项目指南的框架下选定研究方向。属于理论项目必须进行大量文献资料调研,属于应用开发项目必须对现有技术和市场作充分调研,进行相关专利检索。
(二)科研立项要进行可行性论证,所选项目要具有创新性、实用性、科学性,同时要发挥学院优势和地域优势,形成自己的特色。
(三)鼓励广大教职员工广开渠道,大力开展对外协作,注意新兴学科的发展,积极开展高新技术跨学科交叉研究。
第九条 科研项目申请人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申请人坚持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为指导,坚持党的基本路线。
(二)申请人应具备合作精神和协调能力;学风端正,工作勤奋,勇于探索和创新,具有奉献精神。
(三)申请人应是我院正式在编人员。
(四)申请人应具备较好的科研水平和科研组织能力,适宜担任项目主持人并能够担负实质性研究工作。
第十条 申报各类纵向科研项目的基本条件
(一) 符合有关部门提供的项目指南要求。
(二) 研究内容和目标明确,技术路线可行。
(三) 具有合理的研究队伍及相应的研究工作基础。
(四) 经费预算合理。
(五) 申请国际合作的项目必须保证不损害国家利益和国家安全,并符合保密的有关规定。
第十一条 项目的申请与审定。
申报国家、省、市科研计划项目,应由学院统一组织申报,科研处根据项目下达或委托单位的申报要求,组织有关专家评议后提出推荐意见,经院领导同意签批后上报。
院级科研项目的申请每年进行一次,由各二级教学科研单位根据各单位的学科发展及人才培养需要及科研实力,组织本单位科研人员填写项目申请书或开题报告,学院组织院学术委员会或专家组进行论证。
第十二条 签订项目合同书或计划任务书。凡立项的科研项目,均要签订相应项目所规定的合同书或任务书。由相关项目负责人、学院领导签字,并加盖公章,由项目下达或委托单位及科研处留存备案。
第十三条 项目负责人必须严格按照有关申请办法按时申报,对于误时申报的项目,学院将不予申报审批。凡之前因主观因素导致研究项目未能按时完成者,或因任务完成水平较差造成不良影响者,将在一定时间内不得申请新项目。
第三章 科研项目的组织实施
第十四条 科研项目批准后,要按照规定指标及进度认真执行,以保证计划的严肃性。二级教学科研单位应对项目主持人的研究工作在人力、物力、时间等方面给予支持,并督促其按计划完成项目。
第十五条 项目批准后,项目承担单位和项目负责人原则上不得擅自更改项目名称及项目成员,如确实需要进行适当调整的,由项目负责人提出申请,科研处同意,报项目下达或委托单位协商决定。
第十六条 科研项目立项后应按项目下达或委托单位的要求编制详细的研究计划及经费预算,并组织相关人员进行开题讨论。研究人员在研究或研制过程中,要保持科学的态度,严谨的作风,高水平地完成科研任务。特殊专业的科研项目必须执行有关的技术安全法规,确保科研人员的人身财产安全。
第十七条 对研究期过半的项目进行中期检查。中期检查的主要内容:
(一)项目的研究进度和计划执行情况。
(二)项目取得的阶段性研究成果。
(三)项目实施的科研条件是否符合要求。
(四)项目经费的使用情况。
第十八条 项目负责人如确有困难不能按期执行项目进展情况,应及时向科研处说明情况,并适当调整进度和人员状况,否则将停止后续经费。
第十九条 对研究时间过长、研究进展不大、研究方向不明、人力资源不足或经费资助缺乏的项目,可由项目负责人写出书面报告,说明原因,经批准后,收回研究项目。同时要做好善后工作,认真总结,对其资料、实验记录收集整理、归档。
第二十条 各类科研项目均应建立完整的科研档案,按计划提交“课题研究年度进展报告”(含论文、专利、中期评估及项目总结报告等材料)。
第四章 科研项目的结题和验收
第二十一条 科研项目应按计划任务(合同)书的要求按时完成,并办理结题手续。因故不能按时结题的应提交书面报告,说明原因及所需延长的研究时间,国家、省、市科研计划项目需经项目下达或委托单位同意后,方可延期结题。
第二十二条 科研成果一般包括原始数据资料(含图像、图件、照片)数据、研究报告、论文、专著、专利、图集、软件(含文字注释)、验收鉴定材料、奖励证明等。
第二十三条 项目完成后,项目负责人首先要根据项目任务书或合同书的要求进行项目总结,及时向二级教学科研单位、科研处递交项目总结报告,并同时递交存档要求的所有技术资料。由院学术委员会对项目进行审核、验收,必要时聘请有关专家及项目主管部门有关负责人参加评审。
第二十四条 项目结束后应及时办理有关结题手续,同时办理项目经费结算手续。
第二十五条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学院不予组织评审:
(一)未在科研处备案的研究项目。
(二)不符合审核、验收条件。
(三)在申报参加项目人员中有弄虚作假行为。
(四)违反学院有关规定。
第二十六条 由于不可抗拒的原因造成项目不能进行而中止的,项目课题组应及时向科研处提交中止或撤消课题研究的申请报告,申述理由和经费使用情况,经学术委员会审核批准后,项目方可中止或撤销;国家、省、市科研计划项目还须报下达或委托单位批准。核查属实后,由学院冻结经费使用或收回经费。
第二十七条 课题研究成果应为学院所有,任何个人或课题组均无权擅自处理。所有科研成果在课题结束后均按科研处档案管理办法及时归档,不得失散。对于材料不能全部归档或归档材料不全者给予相应的处罚。保密资料按有关保密规定执行。
第五章 附则
第二十八条 学院科研处、计财处、审计处等有关部门有权对经费的使用情况进行监督,对未按规定办法执行造成不良影响的将按有关规定处理。
第二十九条 本办法执行中,如有与上级主管部门有关文件不符之处,以上级主管部门规定为准。
第三十条 本办法自学院公布之日起实施。原相关文件自行废止。
第三十一条 本办法由科研处负责解释。
长治学院
2017年5月3日


年度
2017
编号
长 治 学 院
科研项目申请书
项目类别(在其中一项的方框内上划√)
1. 一般项目
2. 专项项目 ①基地项目 ②国家级项目的子项目 其它□
项 目 名 称
项目负责人
所在二级教学科研单位
联 系 电 话
填 表 时 间
长治学院科研处制
二О一七年
填 表 说 明
一、填写内容要实事求是,表达准确,规范严谨。
二、各二级教学科研单位要对申请人的学术水平和课题的立项意义等内容进行认真的审核,系主任签字并加盖二级教学科研单位公章。
三、经费预算应科学合理,切合实际,预算内容应为本课题研究所必需支付的经费。
四、预期成果应详细填写(如核心期刊论文、2篇)。
五、申请书可根据内容自行调整表格长度,要求一式2份,A4纸正反打印。
六、联系电话:2179561



姓名
性别
出生年月
职称
所在系部
专业
电子邮箱
项目负责人和课题组主要成员近三年来取得的与本课题相关的研究成果(论文要注明刊物名称及发表时间,课题要注明批准部门及立项时间)
姓名
性别
年龄
职称
所在单位
签名
预期成果
项目执
行时间
申请经费(万元)
一、立项依据及国内外研究动向(包括研究目的、选题意义及研究价值;国内外研究现状;已取得的相关研究成果及社会影响引用、转载、获奖及被采纳情况;主要参考文献等(限填10项),字数3000字以内
二、课题研究的内容(包括研究目标、重点难点、拟解决的问题及创新之处)
三、采用的研究思路、研究方法和技术措施
四、本研究具体的分年度实施计划及中期成果
五、完成课题的保障条件(如研究资料、实验仪器设备、研究时间等)
六、经费预算(包括材料、试验、调研等费用,分年度、分项目列出)
二级教学科研单位意见
系主任(签字)
负责人(签字)
长(签字)
长治 学 院
科研项目结题报告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
项目负责人
联系电话:
执行年限:
填表日期:
长治学院科研处制
二О一七年


填 表 说 明
一、 按照表内栏目和所规定的内容认真如实填写,栏目不够时可增页。
二、 表内所要求填写的内容必须完整填写,不得缺失。
三、 本报告书要求统一用A4纸正反打印,左侧装订。


一、项目主要研究人员
项目负责人
出生年月
E-mail
预期成果
实际成果
立项时间
完成时间
项目组成员
姓名
性别
出生年月
学历
学位
职称
承担任务

二、摘要及关键词(简明扼要地概括出项目的精华,如背景、方向、主要内容、重要结果、关键数据及科学意义等,限400字
三、研究工作内容(限3000字)
简要填写以下内容:
1、完成的研究内容、采用的新方法和技术路线、解决的关键问题、试验结果及结论、试验规模和主要指标,达到的目标及水平。
2、比照研究工作计划,分析超过或未达到预定目标、进度和研究内容的原因。
3、研究成果的创新性或突破性贡献。
4、在此期间国内外同类研究工作取得的新进展,本项目成果所产生的科学意义和经济社会意义。
5、发表相关论文、发明专利、奖励、人才培养、对学科学位建设的作用,以及国内外学术合作交流情况。
6、本项目研究工作存在的问题或不足,改进设想及建议。
7、经费使用情况。
8、其它。
(纸面不敷,可另增页)
项目负责人(签章)
四、 项目研究成果
1、发表论文(包括国际/国内期刊论文、国际/国内会议论文)
序号
论文名称
作者
刊物(会议)名称
年、卷、期、页
备注
2、出版专著
(纸面不敷,可另增页)
项目负责人(签章)
五、专家组意见
负责人签名
六、科研处意见
负责人(签章)
七、学校意见
负责人(签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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